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29号令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令修订,修订后的《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中心编制了《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栏” (http://www.wuxi.gov.cn/gj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本中心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法律、法规另规定的除外。

   1.本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九个大类,包含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重点工作、人事信息、统计数据及解读、公积金管理运行、权责及监管信息等内容,每条信息都有信息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具体见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本中心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以报刊、广播、电视或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3.本中心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 20 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当面申请、在线申请、邮政寄送或传真申请等途径向本中心申请获取。本中心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在线申请:申请人进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栏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页面,登录后填写并提交依申请公开信件。未注册用户请于网站右上角点击“用户登录”后注册。

   3.邮政寄送: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388号,邮政编码:214023。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2715606,传真号码:0510—8273999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7:00)。电子邮箱:wxzfgjjzx@163.com

   三、申诉方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