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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4 08: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466304583/2022-00040
生成日期
2022-08-24
公开日期
2022-08-24
文件编号
锡房金〔2022〕26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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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缴存职工:

  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结合实际,现对本市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调整如下:

  自2022年8月24日起,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申请办理离退休提取时,可以不提供离退休证。

  特此通知。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