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4 08: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466304583/2022-00040
- 生成日期
- 2022-08-24
- 公开日期
- 2022-08-24
- 文件编号
- 锡房金〔2022〕26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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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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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职工:
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结合实际,现对本市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调整如下:
自2022年8月24日起,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申请办理离退休提取时,可以不提供离退休证。
特此通知。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