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中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5年6月25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无锡中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担任无锡中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若无锡中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形的,请联系管理人进行申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061836061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11号平安财富中心8楼
特此公告。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