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志在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6年6月9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无锡市志在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天哲(宜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若无锡市志在物资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形的,请联系管理人进行申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诗雨
联系电话:18706152092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31号四楼江苏天哲(宜兴)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