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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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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执法行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锡房金〔2020〕32号)《关于发布<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告》(锡房金〔202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中心《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予以公告。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1日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抽取比例

抽取数量

检查频次

检查层级

1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的监督

单位设立后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注册地在梁溪区、滨湖区、经开区、新吴区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缴存人数在30人以上),依法应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120家/年

1-2次/年

市县级

注册地在江阴市、宜兴市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缴存人数在30人以上),依法应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80家/年

注册地在惠山区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缴存人数在30人以上),依法应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50家/年

注册地在锡山区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缴存人数在20人以上),依法应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50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