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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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执法行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锡房金〔2020〕32号)《关于发布<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告》(锡房金〔202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中心《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予以公告。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1日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
任务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数量 |
检查频次 |
检查层级 |
1 |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的监督 |
单位设立后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注册地在梁溪区、滨湖区、经开区、新吴区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缴存人数在30人以上),依法应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
120家/年 |
1-2次/年 |
市县级 |
注册地在江阴市、宜兴市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缴存人数在30人以上),依法应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
|
80家/年 |
||||||
注册地在惠山区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缴存人数在30人以上),依法应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
|
50家/年 |
||||||
注册地在锡山区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缴存人数在20人以上),依法应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
|
50家/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