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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11-30 14: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466304583/2021-00039
发文日期
2021-11-30
公开日期
2021-11-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资金,存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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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十四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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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时期是无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同时还是住房公积金行业探索制度发展方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为持续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十四五”规划精神,结合形势发展需要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是今后五年指导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引。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抓重点、补短板、防风险、促发展、惠民生,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进展。

   1. 制度覆盖面稳步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从“十二五”末的108.55万人增加到“十三五”末的154.19万人,增长了42.05%。“十三五”期间归集住房公积金992.68亿元,比“十二五”的526.48亿元增长了88.55%。至“十三五”期末,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数已达257.83万人。

   2.贷款使用屡创新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持续优化,支持基本住房消费的作用更加凸显,助力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十三五”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额从“十二五”的306.35亿元增加到“十三五”的710.98亿元,增长了132.08%;共向17.08万户家庭发放了712.13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比“十二五”的12.05万户、381.27亿元增长了41.74%和86.78%。“十三五”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7.63%,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消费的功能和作用凸显。

   3.制度建设卓有成效。进一步夯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础,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约束权力运行,“十三五”期间,共修订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1个、干部人事管理制度5个、财务工作制度6个、服务规范制度5个、内部管理制度25个,涉及中心管理运行各个方面,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进一步加强督办考核,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

   4.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末,我市三个月(含)以上逾期贷款额为0万元,占个贷余额的0‰,远低于住建部1‰的贷款逾期率考核控制标准。“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提取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22.42亿元,比“十二五”的9.98亿元增长了124.65%,大大增强了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能力。

   5.资金运营管理更加高效。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业务分析预测能力显著增强,资金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增值收益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共计实现增值收益37.37亿元,比“十二五”的26.50亿元增长了41.02%;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50亿元,比“十二五”的8.83亿元增长了75.54%。

   6.服务效能持续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以“智慧公积金”为核心内涵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形成,线上线下服务实现深度融合、同步优化,跨区域服务实现便利共享、高效协同,“十三五”末已实现日常汇缴业务和8项个人业务线上办理、 3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不见面服务”涵盖当时所有业务品种,对公业务离柜率达99%,对私业务离柜率达98%,“不见面服务”水平处于住房公积金行业领先地位。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无锡市住房公积金事业仍然处于成长扩展时期,既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也适逢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面对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时代,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住房公积金的新特征新要求,把握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发展的着力点位,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奋勇前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内外部环境变化复杂深刻。从国际形势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将面临新挑战。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十四五”时期,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体形态的国家区域发展新格局全面展开,省内江海河湖联动发展格局加快构建,苏锡常一体化、锡常泰跨江融合发展组团更趋紧密,要求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区域统筹合作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和异地使用,服务整体经济发展大局。

   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2020年,我市市区常住人口约439.7万人,比2010年增长了46.4%。未来在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的情况下,市区城镇人口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要求住房公积金改进缴存机制,增强制度普惠性,帮助各类就业群体实现住有所居。

   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立足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定位,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要求住房公积金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支持购房和租房并重,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不断完善。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要求。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面临三十年发展新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制度覆盖面不足,助力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管理和服务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强富美高”发展蓝图,把握新发展阶段的任务要求。立足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定位,优先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和刚性购房群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立足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积极扩大缴存群体、优化政策制度、提升服务体验,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立足服务全社会发展大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民生保障、人才吸引、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作用,为无锡走在率先实现现代化最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全面领导,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更好地服务无锡经济和社会发展。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不断增进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3、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发展。通过更深层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更高水平的开放、更大力度的创新,不断优化使用政策,持续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活力和吸引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4、坚持安全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建立风险监控和评估机制、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提升信息化安全建设等,实施更为精细化的安全管理,促进制度稳健运行、安全发展,实现住房公积金发展质量和安全相统一。

   (三)发展目标

   1、继续扩大制度覆盖面。

   一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监管行为,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适应监管新常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定,坚持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以“执法带动”的模式有效提升制度覆盖率,同时杜绝执法检查的随意性、选择性。

   二是完善自愿缴存政策,覆盖新市民群体。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观察员城市,积极与试点城市开展交流学习,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收入和住房需求的不同特点,建立自愿缴存、灵活退出的缴存机制,完善权利和义务相协调的配贷机制,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吸引力。

   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维持 “十三五”期间的增速,五年新增开户单位5万家,新增开户职工100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700亿元。

   2、继续优化使用政策。

   一是坚持制度的保障性。继续优先发放职工家庭首次购房、低收入家庭购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通过多元化、多层次的政策支持,努力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水平。

   二是加强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覆盖住房消费全过程的使用政策,对于职工名下无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合理确定租房提取额度,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完善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形成“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三是注重政策的覆盖面和延续性。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差别化政策体系,支持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同时,面对新型城镇化的趋势,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相关部门的需要,对现行制度的发展模式、政策设计、运作机制等进行理论研究。

   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纵深推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发展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合作,打通数据壁垒,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快步迈入有序发展轨道,齐力打造信息数据共享、业务标准统一、风险防范协同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品牌,实现异地业务办理“零跑动、零材料、零等候”。

   二是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十三五”末已实现服务事项的基础上,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全面深化全程网办,不断优化两地联办,逐步推进更多住房公积金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使得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有效满足缴存对象的异地办事需求。

   三是继续优化综合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公积金”,完善以门户网站、12329热线、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为主的在线服务体系,积极引导个人业务微信办、单位业务网厅办,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全方位、立体化、更高效的服务体验。进一步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一件事”试点项目改革创新发展,有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在“十四五”期间,力争中心网站在线咨询答复及时率99%以上,对公业务离柜率99%以上,对私业务离柜率98%以上。

   4、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窗口文明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积极践行“无难事、悉心办”政务服务理念;严格落实“十要十严禁”,全面推行“文明服务六步法”,坚持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多项制度;继续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不定期开展音视频监控抽查、第三方暗访,提升服务质效。

   二是合理布局服务网点。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需要,在加强中心现有五个服务大厅建设的基础上,与委托银行、各镇(街道)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全面合作,合理配置公积金的服务网点,增设服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使缴存单位及职工享受到公积金部门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计算机、法律等专业人才,建立岗位准入制度,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切实抓好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提高干部职工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廉政意识和服务本领,建立适应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管理人才队伍。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全面提高团队凝聚力。

   5、推动完善监管体系。

   一是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年制定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总支会议,组织廉政教育学习,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筑牢廉政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服务大厅、门户网站等阵地建设,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强化财务运作,预防资金风险。建立以个贷率为主、可用资金为辅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分析公积金业务运行和收支情况;在流动性资金过剩或不足的情况下,合理运用流动性管理相关调节措施,保障充足的资金应对日常业务需要,维护缴存对象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健全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价机制,全面掌握贷后还款情况,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稳定。

    三是加快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完善内控制度。严格规范业务流程、把关特殊业务审批,确保业务操作合理合规;进一步优化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定期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系统安全;加强审计监督,建立日常业务稽核、阶段性稽核、专项稽核的内审机制,同时严格落实外部审计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