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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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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提高中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锡房金〔2020〕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中心《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5日  

  附件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编号

  

抽查事项

  

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

  

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

  

方式

  

抽查内容及

  

要求

  

备注

  

1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缴存人数在50人以上),依法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5%

  

1-2次/年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单位设立后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按照抽查对象的行业、规模、区域以及事项等类别开展随机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