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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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6304583/2019-00005
- 发文日期
- 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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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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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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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收支,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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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政策法规部、综合业务部、电子业务部、网络服务部、客服部。
本部门下设分支机构包括:营业部、江阴市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锡山分中心、惠山分中心。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包含营业部)、江阴市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锡山分中心、惠山分中心。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发力“十三五”后半程的关键之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的重要一年,做好2019年工作意义重大。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部署,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勇气,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奋力攻坚,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力争取得“四个更加”。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惠民举措更加丰富。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扩面,完善归集扩面模式,巩固现有扩面网络,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进一步完善贷款、支取业务有关政策规定;面对流动性紧张问题,进一步完善贷款规模控制、贷款轮候等措施,并做好融资预案,预防流动性风险,保障职工的贷款需求;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行集归集、贷款、支取三大类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柜员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调整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进一步优化配置,完善公积金便民服务网。
(二)坚持创新驱动,互联网+公积金更加融合。进一步加强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在积极推广现有微信端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发更多便民服务;按照住建部“厘清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业务边界,实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由公积金中心核算,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的要求,开发投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核算系统;根据省、市关于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的要求,在政务服务APP、智慧无锡APP上上线公积金业务功能,拓宽公积金便民服务渠道,加强制度影响力。
(三)坚持规范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深挖各类业务的风险点,研究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将内控政策及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同步嵌入业务系统,实现政策与系统的同步更新;研究开发集中授权管理系统,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计划开展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微信端购房提取业务检查、各分支机构管理经费及大额资金划拨使用检查、贷款系统流程控制检查、分支机构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在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体系优化,保证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四)坚持党建引领,管党治党更加严格。坚持巡察整改落实力度不放松,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制度,继续做好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党的知识培训,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增强党员爱岗敬业、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中心窗口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计6292.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7.17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二是新增系统集成和电子档案系统等项目经费。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计6292.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7.17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新增系统集成和电子档案系统等项目支出。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292.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292.7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292.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7.17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二是新增系统集成和电子档案系统等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6292.76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24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功能分类科目,不再将原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纳入城乡社区(类)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3.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2.39 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城乡社区(类)支出5637.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60.03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新增系统集成和电子档案系统等项目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321.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75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基数增加。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下年预算数。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74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35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55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7.82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新增系统集成和电子档案系统等项目经费。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292.7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92.7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292.7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41.76万元,占27.68%;
项目支出4551.00万元,占72.32%;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总计6292.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7.17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二是新增系统集成和电子档案系统等项目经费。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总计6292.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7.17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新增系统集成和电子档案系统等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629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7.17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二是新增系统集成和电子档案系统等项目支出。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71.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功能分类科目,不再将原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纳入城乡社区(类)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5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功能分类科目,不再将原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纳入城乡社区(类)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93.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9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三)城乡社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563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03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新增系统集成和电子档案系统等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4.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2万元,增长8.0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13.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2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发放基数增加。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93.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1万元,增长14.91%。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41.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2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2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292.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7.17万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二是新增系统集成和电子档案系统等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41.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2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2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3.68%;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6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6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减少公务用车数量。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0万元,主要原因是条线业务工作会议增加。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6.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347.6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5.82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311.85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