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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汇缴问题汇编

发布时间:2013-10-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1、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如何计算的?

答复:有利息,每年6月30日结息。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自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住房补贴是否强制缴纳?

 答复: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对象为19981130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要求缴纳,企业制单位没有强制性规定。目前,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比例为机关、事业单位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18%为其缴纳新职工住房补贴;企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13%18%的幅度内为其缴纳新职工住房补贴。

3、新调入职工公积金基数应该怎么计算?

答复: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4、哪些人员可以申请自行缴纳公积金?办理时所需材料及办理地点?

答复:自行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自行缴存公积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费卡、一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业务章),至业务网点办理,具体地址详见便民服务办理类中“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