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老年服务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宠物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5-04533 生成日期 2025-08-25 公开日期 2025-09-02
文件编号 锡政办规〔2025〕8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宠物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宠物产业,聚力做大发展增量,不断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充分依托我市“465”现代产业集群基础和优势,突出宠物用品、宠物交易、宠物诊疗和宠物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布局合理、业态多元、规范有序、人宠和谐的发展格局,推动宠物产业良性发展。力争到2027年,全市宠物相关产业规模突破30亿元。其中,宠物用品制造业营业收入达10亿元,宠物消费品批发零售业营业收入达15亿元,宠物诊疗及服务业营业收入达5亿元。培育招引规上宠物用品制造企业10家以上、规上宠物诊疗及服务业企业6家以上,建设宠物产业园2—3个,打造一批宠物友好社区、商圈、景区及宠物主题公园。

  二、聚力做强宠物用品

  (一)加强主体培育。鼓励现有宠物用品生产企业稳步扩大产能、开发新品,引导纺织、食品、塑料、橡胶等传统行业企业参与宠物服饰、宠物干湿粮、宠物玩具、宠物佩戴设备等产品研发生产,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生产宠物用生物制剂、药品及医疗设备。吸引国内外宠物用品知名企业和细分领域优质企业投资落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发展高端制造。鼓励企业与江南大学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共同搭建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推动宠物食品、智能用品等领域技术攻关。支持企业运用人工智能、精密制造、3D打印等高精尖技术,设计生产宠物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健康监测、自动化喂养等智能宠物用品以及高品质宠物安全产品,提供宠物义肢、矫形器等用品个性化定制服务。支持研发生产具有身份识别、定位、健康监测等功能的植入式芯片设备。鼓励研发生产宠物功能性食品、保健品等高附加值食用产品。(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营销渠道。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打造优势特色产品品牌,提升宠物企业竞争力和知名度。支持企业组织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市场设立宠物用品专区,鼓励企业开设智能体验店、品牌专柜,打通进驻大型商超渠道。鼓励企业在线上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推广、直播带货,大力拓展电商业务。推动企业“走出去”开拓全球市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发展宠物交易

  (四)促进品种繁育。引导宠物店、繁殖舍、宠物养殖场等宠物繁育主体(机构)规范养殖繁育管理,引进培育优良品种,满足市场需求。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作为宠物繁育主体的,应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好交易场所。鼓励规范提升现有宠物交易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办宠物早市、集市,引导市场运营主体和门店经营主体规范内部经营、交易秩序,依法依规处理交易纠纷。(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活跃商业评鉴。鼓励宠物行业社会团体、大型宠物繁育企业、宠物交易市场等主体,分类别组织开展商业性评比鉴定等活动,普及品种知识,评选推介优新品种,激发宠物交易市场活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着力做优宠物诊疗

  (七)推动改造升级。引导宠物诊疗机构进一步完善诊室、设备、人员等资源配备,鼓励开设诊疗专科。鼓励建设智慧宠物医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推进医疗服务线上化、智能化和便捷化,提升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鼓励推广应用宠物中医诊疗、兽用中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主动招优育强。支持宠物诊疗机构引进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高层次兽医人才和诊疗团队, 加强专科骨干和临床型人才的培养。招引知名宠物医院入驻,鼓励投资建设综合性大型宠物诊疗医院,推动我市宠物诊疗行业高水平发展, 打造长三角地区宠物诊疗高地。加强行业监督,全面提升诊疗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运营合作。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宠物诊疗机构之间建立行业联盟,并与上下游企业、保险公司等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打造经营共同体,提升整体竞争力。支持宠物诊疗机构与其他企业、院校、机构等共同建设宠物临床试验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做精宠物服务

  (十)打造友好空间。建设完善宠物户外室内活动场所设备设施,打造宠物友好社区、景区及宠物主题公园,推动有条件的商业场所开设宠物包厢、专区、乐园等人宠互动空间。探索开通公交爱宠专车、爱宠定制专线,建设宠物友好公交站。指导宠物友好场所建立健全分区隔离、准入管控、清洁消杀等措施,规范友好空间使用管理。依托城市服务APP线上平台,开发“锡有萌宠”模块,提供办证指南、走失寻找、寻医问药、休闲地图等在线服务,打造网络友好空间。(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发新型业态。鼓励各地区改造提升商业综合体、老厂房、老旧园区(楼宇),引入宠物博物馆、宠物乐园、宠物训练学院等主题商家,建设集宠物饲养、教育、训练、美容、社交等为一体的大型宠物商业集聚区,打造宠物消费全过程、一站式综合体,培育宠物经济新地标。以特色旅游景点为依托,大力发展“宠物+”旅游业态,宣传推介“萌宠欢乐游”精品线路,打造宠物网红打卡地。引导经营主体创新开发宠物社交、宠物写真等业态形式,提供多样化定制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展会促销。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等市场化主体,举办大型宠物产业大会、宠物用品和诊疗设备展销会、行业论坛、评比竞赛等,打造宠物产业会展知名城市。结合“太湖购物节”等时机,以宠物诊疗、寄养、训练、休闲及用品销售等为主题,鼓励各地组织“爱宠狂欢节”“宠物嘉年华”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推介促销活动。(市贸促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市级统筹、全域协同推进,科学编制全市宠物产业专项规划,明确功能定位与实施路径,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坚持“无难事、悉心办”和“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服务平台,健全诉求响应机制。加大产业宣传力度,讲好无锡宠物经济品牌故事。鼓励引导各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制定特色化发展方案,在业态培育、模式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探索构建多元创新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倡导文明养宠。强化养宠人士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定期免疫接种。鼓励养宠人士携带犬、猫等接受专业行为训练,支持为宠物植入具有身份识别等功能的芯片。反对虐待和遗弃行为,建立完善“政府+民间机构”的无主宠物收容处置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倡和引导文明养宠。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严格履行管理服务职能,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明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政策扶持。鼓励优质产业项目建设,对在宠物食品保健品、宠物智能用品、宠物医药及设备等领域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宠物产业项目,由所在地区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依法依规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的宠物产业企业,依法依规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符合“465”现代产业集群其他相关奖补政策的,按规定执行。鼓励企业研发宠物药品,对取得批件的兽药,依法依规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0万元。鼓励建设宠物产业园区,促进要素聚集、引领产业发展,逐步形成规模化集群效应,视情况依法依规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区由市、区各半承担。(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惠民消费。鼓励宠物诊疗服务提升,对购置更新高端诊疗设施设备的宠物诊疗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鼓励举办市场化宠物产业会展活动,对在我市专业场馆举办展会,根据实际办展成效依法依规给予每个标摊最高600元补贴,单个会展活动最高支持300万元。大力活跃线上交易,根据电商发展成效,单个项目依法依规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实施惠民促销,引导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与宠物商家合作,开展“优惠券+满减”“积分抵扣”等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人才引育。支持吸引、培养专业人才,对新引进的知名宠物医生(团队)、宠物用品研发等高层次人才,且符合“太湖人才计划”规定的,按照相关分类认定标准,提供奖励补贴、子女入学、健康医疗、人才公寓等综合保障服务。鼓励本地院校开设宠物产业相关专业,大力培养宠物美容师、宠物驯导师、宠物健康护理员等宠物职业人才。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展宠物产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创新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宠物产业企业提供授信管理、产业保险等金融服务。通过政府引导、政银保合作,为宠物产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鼓励宠物企业积极引入股权投资,支持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市。推动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的宠物产业创投基金。(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意见中市级支持政策适用无锡市区,支持宠物产业园区及财政贴息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本意见自2025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施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政策即进行相应调整。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