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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7 11: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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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304583/2019-00030
发文日期
2019-09-27
公开日期
2019-09-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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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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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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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键词
决算,收支,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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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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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政策法规部、综合业务部、电子业务部、信息网络部和客服部。本部门下设机构包括:营业部、江阴市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锡山分中心和惠山分中心。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山分中心和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新开户单位1.33万个,新开户职工27.73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47.5%;归集住房公积金197.77亿元,同比增长17.7%;提取住房公积金141.61亿元,同比增长25.69%;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71万户、158.18亿元,同比增长34.42%、60.07%,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225.98%;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6.71亿元,业务支出8.93亿元,实现增值收益7.78亿元。全市新开户单位数、新开户职工数、归集额、贷款额等主要业务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截至2018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7.12万家,已开户职工231.86万人,归集余额达534.24亿元,贷款余额达528.64亿元。

   1.充分释放制度红利,打造惠民公积金。一是巩固“宣传推动、合作联动、考核调动、执法驱动”四位一体的扩面工作机制,全面促进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制度影响力;有效运用相关部门信息数据,拓宽非公企业制度覆盖面;积极完善银行扩面考核存款奖励办法,调动受托银行征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加强执法管理,推进执法扩面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2018年,中心共发送1315份设立账户通知书,寄送律师函299份,约谈93家单位,促建促缴单位766家,为2.89万名职工办理了缴存登记或正常缴存;共发送催缴通知书3201份,督促1210家单位为4832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1013.87万元;受理职工投诉单位未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案件1504起,责令单位限期缴存809起,为职工成功追缴1719.2万元。二是紧扣“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力配合市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压缩贷款审批时限,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重点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18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首次公积金贷款2.95万户、122.69亿元,占同期公积金放贷总户数的79.61%,放贷金额的77.56%,中低收入群体住房贷款3.51万户、147.96亿元,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94.61%,放贷金额的93.54%。三是通过优化提取、还贷业务、调整缴存比例浮动区间、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等一系列举措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功能。

   2.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智慧公积金。一是根据住建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形成集 “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于一体的服务体系。2018年,“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72.71万个,满意率99.97%;免费短信平台受益职工数达到124.78万,覆盖实缴职工数的91.36%;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07条,受理网上在线咨询2682件,答复及时率100%;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达4.25万家,占应缴单位数的77.25%,覆盖缴存职工124.77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90.66%;“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102万,发送推文32次55篇。二是中心微信端个人网上业务2018年新增租房、购房提取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简便、更智能的用户体验。目前,中心微信端可全程在线办理退休提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委托还贷签、解约、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等业务,2018年共办理微信端提取业务24.99万笔,占同类业务量的90.35%,极大节约了职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损耗,进一步深化了“不见面服务”改革。2018年3月,中心顺利通过部省联合验收组双贯标工作验收,并将江苏银行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全部接入住建部结算系统,实现账户全覆盖。三是根据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要求,中心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互联,成功接入江苏政务APP,实现查询公积金功能。同时,中心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的信息共享,扩大与银行的合作广度,新增南京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宜兴农商行5家银行开展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既支持了职工个人消费,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又增强了制度吸引力,提高了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3.着力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打造安全公积金。一是根据新形势发展需要及巡察整改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工作回避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内部轮岗交流制度、内部采购管理规定、资金管理办法等26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落实,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坚持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积极落实信息公开,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提升中心治理能力。2018年共开展12次月度审计,共查出问题69个,提出建议10条;组织开展12次专项审计,共查出问题17个,提出建议23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中心被市纪委等四部门评为2017年度内审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同时,中心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多部门的监督检查;组织第三方人员对5个营业大厅和19个银行网点进行暗访,进一步规范了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三是今年以来,受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激增的影响,公积金贷款和提取需求持续增加,资金使用率屡创新高,截至12月底,全市资金使用率已达98.95%。中心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通过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统一调剂资金余缺、积极筹备融资应急方案一系列措施应对资金流动性不足、资金供求不匹配等问题。四是中心加强与市住建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的执法联动,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专项整治违规提取公积金,有效建立联动监督机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255.6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9.58万元,同比下降3.13%,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和“核心系统升级及加固”项目尚未执行完毕,项目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一)收入总计5255.6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255.60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69.58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和“核心系统升级及加固”项目尚未执行完毕,项目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中心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3.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总计5255.60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1.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5.05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城乡社区(类)支出4867.3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00.72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和“核心系统升级及加固”项目尚未执行完毕,项目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3. 住房保障(类)支出296.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09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缴存基数和提租补贴发放基数调整。

   4.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5255.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5.6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525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0.31万元,占85.06%;项目支出785.29万元,占14.9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255.6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08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和“核心系统升级及加固”项目尚未执行完毕,项目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255.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6.08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和“核心系统升级及加固”项目尚未执行完毕,项目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65.59万元,支出决算为525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因项目周期长实行进度付款形成结转和结余。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1.49万元,支出决算为9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城乡社区(类)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277.34万元,支出决算为486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因项目周期长实行进度付款形成结转和结余。

   (三)住房保障(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6.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9.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住房改革支出(款)新职工住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1.2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0.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7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9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5.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6.08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和“核心系统升级及加固”项目尚未执行完毕,项目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65.59万元,支出决算为525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因项目周期长实行进度付款形成结转和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0.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7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9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交流学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参加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学习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5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51万元,完成预算的38.32%,比上年决算减少4.8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拍卖部分公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完成预算的67.5%,比上年决算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验收我中心“双贯标”工作增加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5万元,接待9批次,73人次,主要是接待省住建厅公积金“双贯标”检查验收工作组和来锡学习、交流的兄弟城市公积金中心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225%,比上年决算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双贯标”检查验收工作、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和风险排查调研会等会议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双贯标”检查验收工作、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和风险排查调研会等会议费支出。2018年度全年参加会议23个,参加会议32人次。主要是“双贯标”检查验收工作、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和风险排查调研会等。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1.43万元,完成预算的178.58%,比上年决算减少0.8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费开支标准。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次数增加。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培训629人次。主要为苏州无锡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宣贯培训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4.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