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江苏政务服务APP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部室、分支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无锡市级部门热点功能接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手机端APP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不见面”服务水平,我中心于2019年5月27日推出基于江苏政务服务APP的个人网上业务办理渠道,让职工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的服务对象,为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的职工。
二、业务功能
目前仅开放退休提取业务,后续根据工作安排推出其他业务。
退休提取业务办理要求、流程与微信端退休提取业务一致。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在无锡(含江阴、宜兴)人社部门办理了退休手续,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可输入本人收款信息后在线办理,通过系统审核后资金即时到账。
三、开通方式
缴存职工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通过支付宝账户登录完成实名认证,在首页选择“公积金提取”,再选择城市为“无锡市”。根据页面提示,职工签订《无锡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协议》后,即可选择需办理的业务。
四、办理时间
提取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6:15。
五、其他事项
(一)个人网上业务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办理的,提取业务资金将直接转入本人提供的借记卡。为保障资金和信息安全,请职工妥善保管好手机、江苏政务APP个人账户的密码、银行卡密码等信息。
(二)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在线服务,请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无锡公积金”办理或到柜台办理。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