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锡房金【2019】54号)
发布时间:2019-10-29 14:5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466304583/2019-00035
- 发文日期
- 2019-10-25
- 公开日期
- 2019-10-29
- 文件编号
- 锡房金【2019】5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房屋,房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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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锡房金【201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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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经我中心研究决定,简化部分业务办理材料,具体规定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25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缴存职工无需再提供无锡市社保缴费记录。
二、自2019年11月1日起,办理存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价格,由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委托专业机构确定,申请贷款的职工无需再提交抵押评估报告。
特此通知。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