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1 17:39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育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加快构建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高技能人才体系,近日,中共无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太湖人才计划”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引育实施办法》。
支持对象
我市先进制造领域企事业单位(或在锡校企联合)引进、培育,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领军型技术技能人才。
认定条件
1.入选单位应为我市优质企业、技职院校、国家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实训)单位、部或省属事业单位。
2.入选个人应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从事技能工作5年以上,所在岗位符合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方向且具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等。
3.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为近3年来锡,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在引进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等。
支持政策
1.给予入选单位一次性10万元经费补助,其中直接用于补助人才个人的比例不低于10%(不得抵扣工资待遇)。江阴市和宜兴市的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由当地财政部门根据属地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2.按照我市人才分类认定C2类别给予相应服务保障。
3.按规定和程序晋升相应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企业职工身份的优先参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组织实施
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复核、市(县)区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市委人才办择优认定等程序进行。
来源:无锡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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