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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无锡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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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6-02359 生成日期 2026-06-22 公开日期 2026-07-03
文件编号 锡政办发〔2026〕23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无锡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动无锡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无锡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抢抓新一轮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机遇,进一步激发企业拥抱资本市场内生动力,加快打造以“465”现代产业集群为特色、新质生产力为支撑的资本市场“无锡板块”,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力争到2028年,资本市场“无锡板块”持续量质齐升,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领头羊”和经济增长“压舱石”作用持续发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更加集中,第三代半导体、商业航天、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上市实现新突破。上市公司总数和新增数量均居全国前十、全省前二,总市值突破3万亿元,储备上市后备企业500家左右。

  二、重点工作

  (一)扩充上市后备储备。建立健全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全面摸排“465”现代产业集群产业链上有发展潜力、有上市意愿的企业信息,重点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基金投后企业等梳理。建立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库,制定入库企业管理办法,按季度更新入库企业信息,形成种子层、重点层和申报层入库企业动态梯队清单,进行分层分类指导和精准培育。力争到2028年,储备上市后备企业增至500家左右,其中申报层保持在50家左右、重点层100家以上。〔市委金融办,江苏证监局无锡监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各市(县)区政府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区政府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强化国资基金赋能。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库信息共享,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天使基金等各级国资基金(包括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基金)发挥领投、跟投作用,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投资力度,支持国有企业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大宗交易、增发股票、境外上市基石投资等。鼓励国资基金通过S基金或SPV基金等方式,支持上市后备企业股权平稳接续。完善基金投后赋能工作机制,鼓励创投、银行、证券、担保等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力争到2028年,上市后备企业中获得国资基金支持的企业占比超70%。(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上市辅导培训力度。深化与证券交易所、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常态化开展上市辅导培训交流活动,探索建立“所企面对面”服务机制。引导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用好科创板科技成长层、创业板第四套标准、北交所第四套标准、港交所科企专线等加快对接资本市场。加大对经济发达镇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上市工作指导,发挥法人证券公司专业优势,协助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力争到2028年,经济发达镇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上市公司实现全覆盖。(市委金融办,江苏证监局无锡监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推动企业挂牌。支持企业挂牌区域股权市场和新三板,加强与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合作,支持挂牌企业用好北交所与新三板及新三板与区域股权市场的创新对接机制,通过绿色通道、公示审核、直联审核等加快新三板挂牌和北交所上市进程。鼓励企业通过区域股权市场、新三板开展股权融资。力争到2028年,全市累计新增区域股权市场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超50家。(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并购重组。用好无锡并购重组一站式服务平台,动态更新并购标的库和需求库,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赛道上开展并购重组。推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通过资产注入、产业链整合等实现做优做强。发挥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各级国有企业与链主企业、长期资本等合作设立并购基金,做大并购基金规模。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并购贷款投放。力争到2028年,新增并购交易规模超600亿元。(市委金融办,江苏证监局无锡监管办,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引导加强市值管理。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完善市值管理制度,加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举办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加深投资者对我市上市公司在合规、信用、回报、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优势的认识。引导上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编制并披露ESG报告。鼓励银行机构发放股票增持回购贷款、并购贷款等,满足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融资需求。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加大生产研发投入。力争到2028年,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累计募资金额超500亿元,累计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超500亿元,全市突破100亿元市值上市公司数超50家、500亿元市值上市公司10家、1000亿元市值上市公司5家。(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央地监管协同联动。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重点工作联动,推动形成齐抓共治、有机衔接的监管协作新格局,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内控体系,每年对上市公司高管开展监管政策集中辅导培训不少于1次。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服务效率、项目成功率等方面评价。加大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排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能救早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妥善化解风险。(市委金融办,江苏证监局无锡监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上市政务服务。健全企业上市服务协调机制,分级协调推进解决企业具体困难。规范开展涉企检查,推进使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支持企业规范化股改,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发照等绿色通道服务。编制发布“企业上市税收业务指引”,针对企业个性化上市涉税事项提供“一企一策”服务。支持上市公司引育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并申报太湖人才计划。畅通网络侵权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诋毁企业名誉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因地制宜推动资本市场各项改革举措加快落地,市委金融办负责牵头推进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政策举措,统筹各类资金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提升发展能力,协调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市各有关部门对上市后备企业及上市公司在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诉求办理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各地区制定专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企业上市挂牌服务保障,合力做大做优做强资本市场“无锡板块”。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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