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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6-01799 | 生成日期 | 2026-05-13 | 公开日期 | 2026-05-13 |
| 文件编号 | 锡建房市〔2026〕5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推进市区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 | ||||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无锡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市区“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符合国家政策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生育二孩、三孩的本市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在购房及申领购房补贴期间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无锡户籍,且子女均落户无锡。其中的“二孩”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
(二)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以按生育个数计算,超过三孩的按本补贴政策领取补助。遇有特殊情况的,由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三)自2025年4月14日(含)起,多子女家庭以夫妻、未成年子女一方或多方作为买受人在本市市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仅指通过市场交易购置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法拍房),房屋产权人仅限于多子女家庭成员(夫妻、子女)。
(四)新建商品住房须在2025年4月14日(含)以后购买(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五)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二、发放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三孩家庭发放3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三、“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
(一)“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资格申请流程
1.符合本补贴政策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家庭,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后,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多子女家庭孩次认定,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家庭现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受理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注:收取的所有复印件需核查原件。
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多子女家庭孩次是否符合条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出具《无锡市市区多子女家庭孩次认定审批表》,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2.在取得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无锡市市区多子女家庭孩次认定审批表》后,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应及时向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地区的住建部门提出购房补贴资格申请。申请人必须是夫妻双方,并指定唯一的银行账户接受补贴发放,该账户(银行卡)户名必须是单方抚养人或是夫妻中的买受人。
申请材料如下:
(1)《无锡市市区多子女家庭孩次认定审批表》(附件1);
(2)《无锡市市区多子女家庭补贴资格申请表》(附件2);
(3)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4)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复印件;
(5)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6)指定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复印件;
(7)受理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注:收取的所有复印件需核查原件。
申请人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后1年内应向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交补贴发放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补贴;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之前,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向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交补贴发放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补贴。
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地区的住建部门按照通知规定要求对补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应说明具体原因。审核通过后,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地区的住建部门按审核通过顺序在申请审核通过的次月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各区咨询或受理部门及电话
卫生健康部门咨询电话:
1、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与人口家庭发展科,电话:0510-85013590;
2、锡山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电话:0510-88227235;
3、惠山区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和政务服务科,电话:0510-83598627;
4、滨湖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电话:0510-81173116;
5、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人口发展处,电话:0510-81891042。
住建部门联系地址与咨询电话:
1、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管理科,地址:梁溪区滨水路301号建设大厦713,电话:0510-85851602;
2、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地址:锡山区东亭街道南区间横路2号锡山区住建局1号楼1201,电话:0510-88201597;
3、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市场监管科,地址: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1711,电话:0510-83588989;
4、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置管理科,地址:金城西路500号滨湖区政府3号楼330,电话:0510-81178767;
5、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处,地址: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11楼1121,电话:0510-80595067。
四、相关要求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各地区开展“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
(二)各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属地内多子女家庭的审核及确认工作。
(三)各地区住建部门负责属地内“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及补贴发放工作。
(四)申请人应对所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具备申请条件、通过虚报材料获取补贴的,将依法予以追回。
(五)“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资金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承担。
五、本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支持政策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为准。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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