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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6-01254 | 生成日期 | 2026-03-31 | 公开日期 | 2026-03-31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无锡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工作计划、《无锡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规划建设住房公积金数智一体化平台的汇报》《关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汇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无锡市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全民事业单位,内设9个部室,下设5个分支机构。从业人员148人,其中,在编80人,非在编6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1882家,净增单位1571家;新开户人数21.45万人,净增人数-0.16万人;实缴单位109057家,实缴人数200.66万人,缴存额379.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下降0.08%、增长6.1%。2025年末,缴存总额3520.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7%;缴存余额1162.48亿元,同比增长10.5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5年,94.68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68.16亿元,同比增长0.0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74%,比上年减少4.2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357.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8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5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万笔130.5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09%、增长30.49%。其中,营业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2万笔82.34亿元,江阴市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13.78亿元,宜兴市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2万笔7.44亿元,锡山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1万笔17.47亿元,惠山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2万笔9.49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9.03亿元。其中,营业部71.89亿元,江阴市分中心17.18亿元,宜兴市分中心9.8亿元,锡山分中心11.67亿元,惠山分中心8.49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55万笔1993.17亿元,贷款余额811.5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24%、7.01%、1.4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81%,比上年末减少6.2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7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174笔105998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42838.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98925.3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42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131笔79629.3万元,累计贴息1862.51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未购买国债。2025年末,国债余额为零。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56.13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14.34亿元,1年以上定期78.9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2.82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273286.46万元,同比下降4.6%。其中,市中心(包含营业部)160245.13万元,江阴市分中心42960.4万元,宜兴市分中心24304.9万元,锡山分中心24481.04万元,惠山分中心21294.99万元;存款利息44174.9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29106.4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5.0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81486.58万元,同比增长8.06%。其中,市中心(包含营业部)104654.54万元,江阴市分中心29030.04万元,宜兴市分中心17245.05万元,锡山分中心15845.98万元,惠山分中心14710.97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66404.14万元,归集手续费5511.6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928.93万元,其他1641.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91799.88万元,同比下降22.54%。其中,市中心(包含营业部)55590.59万元,江阴市分中心13930.36万元,宜兴市分中心7059.85万元,锡山分中心8635.06万元,惠山分中心6584.02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48.3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980.08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4671.42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980.0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1140.41万元。其中,市中心(包含营业部)上缴63742.89万元,江阴市分中心上缴63597.32万元,宜兴市分中心上缴32728.45万元,锡山分中心上缴26972.19万元,惠山分中心上缴24099.56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1157.4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63606万元。其中,市中心(包含营业部)提取719708.6万元,江阴市分中心提取199433.47万元,宜兴市分中心提取98732.09万元,锡山分中心提取77639.02万元,惠山分中心提取68092.8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5980.08万元,同比下降4.54 %。其中,人员经费3729.32万元,公用经费126.95万元,专项经费2123.81万元。
市中心(包含营业部)管理费用支出3374.0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112.52万元、73.88万元、1187.66万元;江阴市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77.3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13.89万元、20.15万元、143.32万元;宜兴市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84.4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05.91万元、16.59万元、261.99万元;锡山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49.0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62.2万元、8.87万元、277.98万元;惠山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95.1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34.8万元、7.46万元、252.8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0万元,不良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1157.43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4.69%,非企业占11.81%,灵活就业人员占3.5%。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2.19%,非企业占8.34%,灵活就业人员占9.4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14%,租赁住房占10.0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1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18%,出境定居占0.93%,其他占0.32%。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92.0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0.45%,比上年末增加0.87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45.3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55%),购买二手房占54.6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8.72%,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1.28%,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2.28%,30岁-40岁(含)占45.54%,40岁-50岁(含)占10.68%,50岁以上占1.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1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89%。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2.02%,比上年增加2.7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抓实民生保障助安居提质。紧盯新市民、青年人等重点群体住房刚需,全力落实租房提取保障政策;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助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2025年,全市办理租房提取27.41万人次26.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9%、12.95%;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293笔1120.5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12%、25.31%,切实筑牢民生安居保障,提升缴存人居住幸福感。
2.优化政策供给促住房消费。聚焦缴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精准发力刚需保障与改善支持,全方位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性取消贷款额度限制、提高最高贷款额度、降低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比例、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推出首套房、改善型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人才家庭贷款额度上浮叠加政策,精准覆盖不同群体的多元化住房需求,为锡城市民实现“安居梦”提供了坚实保障。新政落地后,家庭户均贷款额从62万元跃升至82万元,创历史新高,为我市房地产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
3.创新贷款模式解筹资难题。瞄准缴存人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资金筹措难、成本高、周期长”的痛点,整合中心、贷款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等多方力量,打通公积金、银行、不动产登记等数据壁垒,创新“顺位抵押+无感衔接”模式,实现了商转公“以贷还贷”,从根本上减轻缴存人家庭筹资压力。自8月开展业务试点至年末,累计发放贷款608笔、5.42亿元,切实解决缴存人的转贷难题。
4.强化政策协同提惠民实效。加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住房市场政策协同联动,精准对接共有产权住房发展需求,严格落实共有产权房公积金贷款配套政策,主动配合我市共有产权房销售工作,针对性推出适配的公积金贷款服务。2025年,全市发放共有产权房贷款97笔、0.31亿元,持续提升制度保障和惠民实效。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4月,根据市委决定设立中心党组。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调整年度缴存基数限额。2025年7月起,根据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当年缴存基数上限为35200元,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执行。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取消同一笔贷款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还贷方式的限制。
3.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降低保障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至15%。
(2)取消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的规定。
(3)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至100万元、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至150万元。
(4)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改善型住宅(高品质住宅等)、本市户籍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太湖人才计划C类及以上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增加20万元,并可叠加。
(5)取消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
(6)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优化线下服务体验,实现服务“标准化”提质。推进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窗口设置、服务流程、标识标牌和人员着装。加强窗口管理,严格落实“十要十严禁”、“文明服务六步法”等服务规范,提高服务标准。全年不定期抽查音视频监控45人次,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4次,引入第三方“神秘人”暗访2次,有效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全年共收到群众表扬信9封,锦旗2面。
2.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服务“智能化”升级。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持续深化“智慧公积金”建设,构建高效协同的线上服务支撑体系。迭代优化网上营业厅、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服务矩阵,实现单位全部日常汇缴业务和个人32项高频低风险业务线上办理。配合市委编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扫码登录网上营业厅,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现政务平台接入网络身份管理系统,大幅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业务的便捷性。截至年末,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数达14.75万家,“无锡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关注人数达248.45万人,中心对公业务、对私业务离柜率均超过98%。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个人身后“一件事”等6项跨部门政务服务改革事项落地实施。
3.延伸基层服务触角,实现服务“便捷化”提升。深化与受托银行的业务合作,打造“15分钟公积金服务圈”,市区43个银行网点授权办理缴存、提取等基础业务,实现公积金业务“少跑快办、多点可办、就近能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构建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无锡数字“阳光信访”平台、中心投诉专窗等多元诉求渠道,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群众诉求 “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全年接通12329热线电话90.22万个,办理12345政府热线工单3975份,受理信访356件,按期办结率达100%。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锚定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方向,扎实推进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基础数据标准落实及结算应用系统接入等工作,通过高标准优化信息系统、严要求落实基础数据标准并依托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个人证明“亮码可办”、完成数字人民币接口改造,同时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异地租赁提取“一网通办”对接,有效提升了信息化支撑能力和便民服务质效,切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数字化保障。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中心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共有861起责令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1日
来源: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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