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9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颁布日期 | 2025-12-09 10:19:43 |
|---|---|
| 实施日期 | 2026-01-01 10:19:36 |
| 颁发部门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实行状态 | 执行中 |
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的通知
锡人发〔2025〕63号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8号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10月29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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