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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9日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颁布日期 2025-12-09 10:19:43
实施日期 2026-01-01 10:19:36
颁发部门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行状态 执行中

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的通知

锡人发〔2025〕63号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8号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10月29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责编: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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