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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6956 | 生成日期 | 2025-12-16 | 公开日期 | 2025-12-26 |
| 文件编号 | 锡政办规〔2025〕10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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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支持场景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支持场景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支持场景创新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场景创新驱动作用,加速技术转化应用和未来产业新赛道培育,以政策赋能多层次场景体系布局,助力打造全国场景创新高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制定以下措施。
开放政务类场景应用
使用财政资金、事业收入建设的场景须纳入市级场景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根据市级发布的场景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确定场景建设项目,将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预算中货物类采购资金按不低于30%由市财政局预留用于场景建设。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在年度预算额度范围内提出年度场景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预算,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出的年度场景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预算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专项资金审批流程报批后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年度场景建设计划,采购场景应用产品,确定场景能力企业,并在统一询价的基础上支付至相关场景能力企业。场景能力企业负责向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相关场景产品和服务。对于开放政务类场景工作优秀的单位,优先安排下一年度场景建设预算,并追加相应资金额度。
支持企业类场景应用
(一)支持企业场景建设。支持各类企业参与我市现代产业场景建设。对经市发展改革委确认的产业场景建设项目,由场景应用企业提出申请,根据场景提供企业参与场景建设的实际投入,分档给予场景提供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其他产业政策不再另行制定场景建设支持政策。
(二)支持场景多元融资。加大对场景项目申报使用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债券等的支持力度。场景应用企业在场景建设、应用过程中,购买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技术改造、进行验证测试等年度新增的专项贷款,按同期LPR的20%给予贴息,政策执行期内单笔贷款合同可享受不超过1年贴息,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贴息。本条支持措施与第(一)条支持措施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支持场景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场景创新融资需求,制定专项融资方案,为符合产业导向、开展场景应用的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开展保险机制创新运用,对场景建设中新设概念验证保险、中试综合保险等核心险种并实际开展业务的保险机构,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支持产业类、消费类、服务类优质园区载体围绕场景能力企业的需求开放场景机会,形成一批场景创新共创基地和场景创新特色园区。根据场景创新共创基地、场景创新特色园区建设情况,新技术、新产品场景应用投入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价,对运营水平较高的场景创新共创基地和场景创新特色园区所在区,以“拨改转”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产业类场景创新特色园区在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定的特色产业园区基础上择优评定。场景创新共创基地和场景创新特色园区认定方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场景综合评价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制定。
(五)支持促进机构建设。支持场景创新促进机构开展场景机会挖掘、深化具体场景项目合作推进等相关工作,明确年度工作量化清单,根据工作绩效给予年度最高1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支持相关市级部门分领域建设场景创新促进分中心,形成涵盖全市重点产业链的场景创新工作力量。支持各地区围绕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布局、未来产业培育等方向,建设专业化、功能性的场景创新促进分中心。
企业类场景应用支持资金从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获得市级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应已获得所在区区级支持。
支持打造场景生态
(一)支持超级场景打造。支持创新机构和团队参与超级场景的设计和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对带动性强的超级场景,鼓励各地区拓宽超级场景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积极争取各类上级专项资金、债券,对投资主体予以扶持。
(二)支持场景能力培育。鼓励各地区开展专题场景供需对接会、场景创新大赛等活动,不断挖掘场景能力。场景创新大赛获奖的技术(产品)对接推荐给各地区、各单位用于重点场景建设。挖掘出的优秀场景能力企业推荐给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进行产投对接,吸引全国范围内创新类企业(项目)在我市投资落地。
本政策所指场景应用,是指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的企业类创新场景和政务民生类创新场景。场景应用单位(企业),是指建设场景应用的各类投入主体;场景提供企业,是指提供场景应用所需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的企业。
本政策自2026年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具体解释工作。支持措施与市级其它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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