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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购电集中 带量采购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3 15:59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直属医院购电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的承担单位。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该项目实施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购电集中带量采购项目

  二、项目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承担项目申请单位

  根据《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版)》,以及《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1346号)规定,申请单位需具有售电资质且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公示。

  四、项目任务

  为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儿童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医院提供购售电服务。

  五、项目申请单位具体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售电资质且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公示。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本项公告为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推进使用,申请单位应恪守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和相关工作规则,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将本项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委托单位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工作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六、项目申报评审具体要求

  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承办项目实施方案。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并将结果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如认为上述项目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以邮件形式反馈至邮箱wjwaqjgc@163.com,或拨打电话0510-81822083反馈。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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