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6 16:58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按照调整文件要求,对2025年7月至调整办理当月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予以补缴。单位可登录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在“缴存业务”-“职工补缴”栏目中办理补缴差额即可。举例说明:某单位缴存比例为8%,A职工2025年8月的缴存基数为2490元,2490*8%=199.2元≈200元(见角分进元),月缴额为200*2=400元,2025年7月缴存基数为2280元,月缴额为366元,则该职工7月的月补缴额为400-366=34元。
来源: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