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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锡城执罚决[2025]15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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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5-04138 生成日期 2025-08-11 公开日期 2025-08-12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联太环卫(无锡)有限公司滨湖分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当事人是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19日及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3日期间为西林社区山水东路临时堆放点外运装修垃圾的运输单位,处置终端为江苏锡城建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但当事人出于时间成本和省钱考虑,未使用备案的运输车辆,也未将装修垃圾运往备案的处置终端,且在2025年2月10日和2月11日在未备案的情况下进行了运输;当事人通过中间人安排7辆运输车,未经核准共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15 车次,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5年8月11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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