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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2837 | 生成日期 | 2025-06-13 | 公开日期 | 2025-06-13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儿童用可移式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
2025年度,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儿童用可移式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1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消费提示:
(一)购买时的常识。
1.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索要并保留发票或购买凭证,作为消费维权的凭证。
2.选择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标志的产品,注意查看企业名称、商标、参数、规格型号、安全警示说明、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产品信息是否齐全。
3.对于LED光源的,关注蓝光危害等级,标识与说明:
RG0和RG1灯具:无需额外标记,可以正常销售和使用。
RG2灯具:必须根据类型进行标识。可移式灯具应强调“勿直视光源”,固定灯具则需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安全距离,以确保用户安全。
4.选购时,检查产品外观、接缝、电源线和电源接口,确保部件结构牢固,电源线及电源接口完好无破损。
5.建议选择灯杆较长的产品,可调节的高度、角度范围更大。
(二)使用时的常识。
1.使用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2.交流型护眼台灯(台灯的一种)可能会有频闪,不建议连续长时间使用。
3.对于LED光源的台灯,不要“直视光源”。
4.台灯发光具有方向性,建议使用时最好同时配有稳定均匀的背景照明,补充台灯照度的不足。
5.使用时注意不要触及灯罩、光源、灯座等表面,避免烫伤、触电等意外事故。
6.定期检查护眼台灯工作状态,发现光源亮度减弱、有闪烁现象时,请停止使用。
附件:儿童用可移式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名单及结果.xls
来源: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