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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2712 | 生成日期 | 2025-06-05 | 公开日期 | 2025-06-0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憨舟运输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 |
2024年11月28日凌晨,当事人将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与高浪路路口的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DN2200、2600给水管迁改工程土方清运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使用外地车辆运往江阴市河豚路与湖滨路交叉口荻桥附近空地倾倒,共计4车次,而未按备案确认意见书的内容进行运输处置,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于2025年6月5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