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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1993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公开日期 | 2025-04-2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信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基础验线擅自继续施工案 |
当事人位于无锡市新吴区薛典路以东、梅村高中空港分校以北的XDG-2021-3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1#等)于2022年1月取得建字第32021420220009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于2022年10月变更为建字第32021420220027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事人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XDG-2021-3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1#等)中的1-30#楼、S2-S4#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事项在1-30#楼、S2-S4#楼的地下工程基础完工时进行基础验线,未取得建设工程基础验线合格单就擅自继续施工,违反了《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于2025年4月25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