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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2128 | 生成日期 | 2025-04-09 | 公开日期 | 2025-04-09 |
文件编号 | 锡财会〔2025〕6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财政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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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区、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升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组织好线上培训、报告编制、审核和汇总、资料上报等工作。针对以往年度因编报人员业务不熟悉造成的错填漏填现象,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能力过硬的业务骨干负责报告编报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二、准确填报,确保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应参考2024年度决算报送范围,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内控编制单位如需删除的,请填报《内控编报删除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于4月25日前将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一并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各单位应当根据2024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实际情况,按照规范格式如实填报内部控制报告,并确保上传的佐证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一致。
三、加强审核,按时报送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重点关注报告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2025年5月31日前,各市(县)、区财政局及市各一级预算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完成内控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汇总及上传工作。
同时,各市(县)、区和市各主管部门应按《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典型案例报送工作,典型案例纸质版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人:陆浩东
联系电话:81822353
电子信箱:kjc@wxcz.email
附件: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案例(格式)
3.内控编制删除单位信息表
无锡市财政局
2025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pdf
来源:无锡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