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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1782 | 生成日期 | 2025-04-07 | 公开日期 | 2025-04-07 |
文件编号 | FC2025003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编号:FC2025003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5003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期)》(以下简称《通告》2025年第3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 2家食品经营单位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5年第3期)涉及滨湖区贵明兰州 拉面店使用的小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滨湖区贵明兰州拉面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决定书编号:锡滨市监当罚〔2024〕荣巷第110402号)。
二、鸡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5年第3期)涉及梁溪区跳小跳食品销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鸡蛋糕,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梁溪区跳小跳食品销售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1箱(2公斤/箱),销售单价12.8元/斤,已全部售出, 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锡梁市监不罚﹝2025﹞03第1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来源: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