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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1614 | 生成日期 | 2025-03-27 | 公开日期 | 2025-04-0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江苏莱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验线擅自开工案 |
当事人于2024年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4年5月开工在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北侧、新燕路西侧建设年产22万片电力电子元器件项目,现已完工,总建筑面积30098平方米,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事项在建设项目开工前进行开工验线,未取得建设工程开工验线合格单就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2025年3月27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