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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5-01274 | 生成日期 | 2025-03-17 | 公开日期 | 2025-03-17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3·15系列消费警示:网络购物退换货理由必须“拎得清” |
编 者 按 为助力广大消费者高效避开消费陷阱、降低消费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特别推出 “315 系列消费警示” 专栏,为营造公平的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升级、构建让消费者满意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案例简介】
2024年12月,锡山区消保委接到了朱女士的投诉。朱女士通过某网购平台,向锡山区的一家时装店购买了一件羊毛衫。然而,当她收到商品时,却发现商家发错了尺码。朱女士随即以“卖家发错货”为由,向商家申请换货。但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商家竟然拒绝了她的换货请求,并要求她将换货理由修改为其他”。锡山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了调查。经过深入了解,原来商家之所以要求朱女士修改换货理由,是担心因“发错货”这一原因导致商品退换,会增加店铺的退换率,进而影响店铺的经营数据和信誉评分。在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下,由于朱女士所需更换的尺码已经缺货,最终商家按照 “卖家发错货” 的理由,为朱女士办理了退货退款手续。这起网络购物退换货纠纷,虽然得到了妥善解决,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
【消保委警示】
有理由退货,不仅仅是消费者的一项权利,更是反映商家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如果商家不分青红皂白,一味要求消费者选择其他退换货理由,这种做法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无法真实表达购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利于整个消费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的正常运行。在此,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警示:在网络购物的退换货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拎得清”退换货理由。如实选择退货理由,所增加的是卖家的退货率;而如果选择“7 天无理由退货”,增加的则是买家的退货率。需要注意的是,退货率过高,不仅会影响运费险的价格,甚至可能导致无法投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明确规定,对于网购退换货由谁承担责任以及运费等问题,都有详细的条款。消费者一定要如实填写退换货理由,否则可能会导致责任争议的产生,甚至可能被商家 “钻空子”,从而逃避其应承担的退换货义务。
【专家观点】
江苏谟仕律师事务所、市消保委公益律师李梦媛指出:
商家要求消费者朱女士将“卖家发错货”的换货理由修改为 “其他”,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规定。当商家出现发错货这种违约情形时,消费者有权如实陈述问题的缘由,并依据事实主张合理的售后服务。商家无权强迫消费者歪曲事实,以达到规避自身责任的目的。商家因担忧店铺退换率增加,而要求消费者修改理由,本质上是将自身的商业运营风险不合理地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店铺退换率虽然是反映经营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但绝不能以牺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维护。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还扰乱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合理判断。可能会导致其他消费者因为被误导的退换率数据,而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从而损害了更多消费者的利益。对于商家而言,应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将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在出现发错货等问题时,应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规避责任。良好的售后服务不仅能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还能为商家树立良好的口碑,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来源: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