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6 17:18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无锡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表
单位:元/生·学年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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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中专学费 |
免学费 |
苏财规 [2012] 36号 苏财规 [2016] 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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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 |
中专校举办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前三年学费 |
免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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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校举办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其后两年收费 |
按第四年时公布的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 |
苏价费 [2014] 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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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
苏价费 [2002] 3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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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材料费 |
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
苏价费函[2018]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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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性收费 |
按实收取 |
苏价费 [2007] 270号 苏财综 [2007] 68号 锡价费 [2011] 95号 锡教规 [2011] 155号 锡价费 [2016] 119号 |
多退少不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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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
按实收取 |
多退少不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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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根据《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锡政规[2018]1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锡教财[2018]44号、锡财教[2018]2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 |
无锡市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说明
1、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除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据实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其项目与公办学校一致。 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和项目自主制定。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4、根据《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锡政规[2018]1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锡教财[2018]44号、锡财教[2018]2号),《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锡教发[2022]34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 |
备注:
教育收费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咨询电话:81825031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6878900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15
江阴市、宜兴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由江阴市、宜兴市公布。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来源:无锡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