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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4-04657 | 生成日期 | 2024-08-01 | 公开日期 | 2024-08-2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张涛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 |
当事人2024年3月至今在未获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广石路黄石大桥北、锡澄运河西、无锡梁溪建环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南侧地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受纳建筑垃圾60车次,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 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24年8月1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