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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群众举报投诉热点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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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4-04523 生成日期 2024-07-24 公开日期 2024-07-24
发布机构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无锡市群众举报投诉热点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
无锡市群众举报投诉热点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
序号 地区 群众投诉问题 处理情况
1 江阴市 徐霞客镇鸿运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往东约200米的岐东锻造厂每天一大早就开始生产了,生产时产生的噪音扰民,导致附近居民睡不好觉,希望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接信访后,江阴生态环境局青阳分局与徐霞客镇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处,经调查,江阴市峭岐岐东锻造厂位于江阴市徐霞客镇峭岐人民路101号,该企业主要从事黑色金属锻造,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经走访询问,该公司从不夜间作业。现场责令该公司对锻造车间破损窗户进行替换更新,并在白天作业时保持窗户紧闭,同时合理调整公司锻造作业时间,减少噪音扰民。今后,徐霞客镇人民政府将会同黎明村村委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于2024年7月12日14时26分,将现场调处情况给予回复,投诉者表示满意。
2 江阴市 祝塘镇富顺村南房江阴汇漫达机械工业污水横流 旁边就是农田,灌溉水源大河-工业污水横流 旁边就是农田,灌溉水源大河。 经查,被投诉企业实际为无锡市汇漫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武敬毫(3715***********351),该公司自2024年2月起租用江阴市祝塘镇富顺村南房村村民闲置厂房从事机械零件加工项目。该项目现有主要生产设备为数控机床8台,生产工艺为:圆钢—机械加工—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外售综合利用,废铁屑存放在车间外一处简易堆场内。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机械零件加工项目正在生产,现场未见有生产废水直接外排的情况。现场发现该公司屋面有明显水流滴落至厂区地面,经了解,屋面落水是该公司用于车间降温的水,因该公司废铁屑堆场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有效防护措施,部分屋面落水进入废铁屑堆场,堆场地面有明显污水积存,污水有存在进入周边环境的风险。针对该公司一般固废堆场未采取等有效防护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同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锡澄环责改字[2024]第07223号,要求该公司一个月内完成对废铁屑堆场进行改造以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要求。江阴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祝塘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持续跟踪该公司废铁屑堆场改造进度,确保该公司整改到位。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现场调处人员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9时38分至9时51分多次电话联系信访人黄志斌,提出当面答复调处情况,黄志斌拒绝见面,调处人员又于2024年7月17日下午2时12分至2时16分左右已将该信访调处情况电话告知黄志斌,其对调处情况表示满意。
3 江阴市 周庄镇长寿路277号江苏龙鼎集团在冒白烟,有刺鼻异味,而且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经查,龙鼎集团位于江阴市周庄镇长寿路277号。该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的生产加工,“年产4000吨静电喷涂铝合金型材扩建项目”于2005年7月5日经原江阴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并于2005年12月3日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年产13500吨轨道交通用铝合金型材扩建项目”于2011年7月11日经原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并于2011年9月20日通过原江阴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现已纳入“三个一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281748706601G001X,有效期:2024年1月11日—2029年1月10日。接到信访后,江阴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于7月17日下午至江阴市龙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熔炼工序因安全生产要求未生产,计划于7月19日恢复生产,江阴生态环境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填写污染防治设施运维台账,拟对该违法问题进行立案。针对信访人反映的白烟异味扰民问题,江阴生态环境局已委托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排气筒进行监测,如发现超标排放问题,江阴生态环境局将依法进行处置。
4 江阴市 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华陆路78号院内有小作坊用化纤碎布高温生产化纤颗粒,生产过程中有废烟,废气伴有气味排放空气中,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此厂应是无证照,无环评,无排污许可。 关于反映“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华陆路78号院内有小作坊用化纤碎布高温生产化纤颗粒,生产过程中有废烟,废气伴有气味排放空气中,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此厂应是无证照,无环评,无排污许可。”问题的信访件,江阴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根据反映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处,现将调处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经查,信访反映小作坊为江阴市茂福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奚永芳,该单位租用华陆路78号闲置厂房从事废化纤布料的筛捡和造粒项目的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3台团粒机(泡料机),配套有3套水喷淋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二、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7月2日下午江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华士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对所反映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情况如下:江阴市茂福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检查时,主要生产设备3台团粒机均已拆除,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和收集废气管道未拆除,团粒机的配电柜未拆除。经询问奚永芳,前期镇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检查时,已责令拆除团粒机设备,企业已于20天前完成拆除设备。2024年7月5日上午再次检查时,团粒机配套的集气罩、配电箱也已拆除,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不再进行造粒生产。三、下一步措施:近期江阴生态环境局及属地乡镇环保部门将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和夜查力度,如发现造粒再次进行生产情况,将依法严肃查处。四、回复信访人情况:江阴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7月5日11:10通过电话051081691677答复信访人,如有再次生产情况及时联系,信访人表示同意,希望能够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5 江阴市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中村路9号江阴市洪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利甲金属进大门右手最后第二个车间,该企业为喷涂企业,非溶剂型涂料年使用量超过十吨且有抛丸工艺,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属于未批先建,厂内打磨抛光工艺产生大量粉尘也未进行收集处理,环保设施在生产期间并未打开,生产产生的危废并未合规处理,废气设施活性炭并未按规定90天更换处理。 关于反映“江阴市洪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各类环保问题”的情况,江阴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处,现将调处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信访反映:“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中村路9号江阴市洪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利甲金属进大门右手最后第二个车间,该企业为喷涂企业,非溶剂型涂料年使用量超过十吨且有抛丸工艺,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属于未批先建,厂内打磨抛光工艺产生大量粉尘也未进行收集处理,环保设施在生产期间并未打开,生产产生的危废并未合规处理,废气设施活性炭并未按规定90天更换处理”。江阴市洪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石庄中村路6号,主要从事新能源设备制造。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喷塑生产线1条、抛丸机1台;主要生产工艺:工件-抛丸-喷塑-成品。该公司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喷塑工序配套旋风除尘装置,烘干废气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抛丸机自带除尘装置。二、调处情况:江阴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26日、3月28日先后两次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负责人居文洪反映,该公司2023年4月租用江阴市石庄中村路6号车间进行喷塑项目建设,10月建成投产,经营方式为来料加工,因其转行初次涉猎喷塑行业及市场等原因,投产以来停产时间多、生产少,基本不正常,平均月生产不足10天。经查,该公司为喷塑工序,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塑粉至今购买总量约8吨,使用量约6吨;抛丸机仅加工小件,大工件抛丸工序委外加工;该公司仅有少量打磨,不抛光;危险废物主要为活性炭,暂未更换产生。企业负责人居文洪反映,信访主要原因为该公司与信访人因在建“面包房”设备安全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导致,2024年3月25日因与其供货合同补充协议问题向公安110报警处理后,其朋友听到他向环保部门举报。经沟通协商,该公司负责人居文洪承诺,今后不再生产,并着手开始拆除全部生产设备。三、下一步工作:江阴生态环境局将联合璜土镇环保部门持续监督该公司的生产设备拆除工作,并确保此期间该公司不再生产。四、答复信访人情况:江阴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28日11时35分使用固定电话0510 86868520联系信访人并告知处理情况,信访人表示满意。
6 宜兴市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丁蜀镇丁山北路太平洋电缆厂内有个做油漆的厂房,里面每天都有油漆味,味道相当重,市民认为其环保不过关,市民希望关闭厂房。 接单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一)、处理过程和结果:7月10日上午,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丁蜀分局局长电话联系市民。7月10日上午,再次电话联系市民,告知处理结果为:经查,被举报对象应为宜兴市春辉家具店,实际经营者为沈兰春,其于2023年年底在宜兴市丁蜀镇太平洋电缆厂内租赁闲置厂房从事免漆家具的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刨床、切割机、打磨房、压机、封边机等。主要生产工艺:板材-切割-打磨-组装-成品。该单位切割工序配套有布袋除尘设施,打磨工序配套建设的打磨房使用滤芯除尘。 接到关于该单位油漆废气扰民信访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0日赶赴现场调处,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在生产,工人正在进行压机的修理作业; 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内北侧建有喷漆房1间,现场不在从事喷漆作业。该单位负责人沈兰春称该喷漆房已长期停用,需要喷漆的产品一直委外加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拆除现有喷漆设备,不得擅自从事喷漆作业。该单位负责人沈兰春表示立即拆除喷漆房,部分喷漆产品一律委外加工。下阶段,我局将对该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检查中一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市民表示知晓并满意。并称,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喷漆现象,将及时提供线索。
7 宜兴市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夏芳村李家塘附近有窑厂烟囱每天不定时排放刺鼻气味,已持续一段时间,现市民希望该窑厂进行整改或迁移。 处理过程和结果:已于2024年7月10日与举报人见面并当面答复,现告知处理结果为:经查,宜兴林锋淤泥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主要从事利废烧结砖的生产。企业搅拌车间给料、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燃烧废气已配套建设碱喷淋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污泥仓库臭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通过管线引至隧道窑焙烧,再引入碱喷淋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企业拟对全厂废气的产生和治理情况进行整改和提升,目前已完成废气治理方案的设计,正在进行整改,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8 宜兴市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丁蜀镇赵庄村7组张红泥料场(1)法人张士龙在抖音直播间(抖音号:阳羡红子泥料)带货期间表示自己有泥料场,在黄龙山采矿,且进行古法练泥,市民表示古法练泥无法达到环保标准,现希望部门核实(1)厂内废水排放至何处;(2)厂内灰尘是否达标;(3)厂内是否有化工物质。 接单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一)、处理过程和结果:7月10日上午,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丁蜀分局局长电话联系市民。7月10日下午,再次电话联系市民,告知处理结果为:经查,被举报对象为张士龙,男,汉族,身份证号:3424***********5333,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霍邱县高塘镇五里村鸽楼组,其租用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7组厂房从事紫砂泥料的经营和紫砂壶的制作。接到关于当事人的环境信访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0日赶赴现场调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紫砂泥料的生产加工设备,仓库内贮存有成品紫砂泥料。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紫砂壶的制作。现场未发现废水、灰尘直排现象,也未发现厂内贮存化工物质。业主张士龙表示抖音上之所以宣传自己有泥料加工场,只是为了招揽业务,实际不生产泥料。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强化内部环境管理,不得擅自从事紫砂泥料的生产加工。业主张士龙承诺只进行紫砂泥的销售,不从事生产。下阶段,我局执法人员将会同属地政府定期、不定期跟踪,督促其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联系投诉电话,接听者为举报人妻子(电话机主,其丈夫用妻子电话投诉),我局执法人员已告知处理情况,其表示满意,并会将处理结果告知其丈夫。
9 宜兴市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官庄村53-2号春达纺织厂每天机器24小时运转发出噪音打扰市民正常休息,市民表示不认可,现希望工作人员前往管理噪音问题。 接单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一)处理过程和结果:接到该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2024年7月10日组织人员对市民反映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市民反映的企业为宜兴市春达纺织厂,该单位成立于 2005 年 4 月,地址位于宜兴市太华镇官庄村52-3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坯布制造。现主要从事坯布的生产,该企业现有剑杆机 40 台。2024年7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车间正在生产中。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生产时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企业剑杆机织造和西南侧水空调运行时的声音,企业目前采取关闭门窗的降噪措施,降低噪音排放。执法人员检查时该企业周边仍有一定噪音,现场该企业正在对厂区西南侧围墙进行加高处理,以减少水空调的噪音排放。我局工作人员要求该企业,限期(10日内)采取进一步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杜绝噪音扰民的情况。企业负责人现场承诺尽快对车间安装隔音板,降低噪音,解决噪音扰民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噪音扰民问题有效解决。7月10日我局工作人员与市民见面,告知处理结果,市民表示知晓并满意。
10 宜兴市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高塍镇远东大道同盛钢板厂向河里排放废水,导致河中鱼类死亡,河水臭气熏天,影响到了附近居民的生活,市民希望部门协调解决河水发臭问题。 接单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一)处理过程和结果:根据线索,举报人反映的是宜兴市同盛金属带材有限公司。7月1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生产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纳管,该单位雨水排放口位于厂区北侧,现场雨水排放口阀门关闭无水排放。由于上周暴雨,造成小河浜水位上涨,当时梅家渎村闸门关闭,造成小河浜河水未能排向下游,河水倒灌进入厂区,当时厂区南侧地面积水约20cm,高塍镇会同梅家渎村委到该厂进行应急处置,将积水用泵往外打。我局现场已对小河浜河水采样,并告知乡镇对河道进行长效管理。乡镇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对河水进行监测分析。我局已要求企业落实特殊天气环境安全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情况发生。下一步,将根据监测数据,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相关情况已于7月19日中午12点与举报人见面沟通。
11 惠山区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石塘湾振石路80号明晔金属(润达物流园附近),不符合环保要求,有噪音和粉尘。服务对象要求解决该企业噪音和粉尘污染的问题。 信访反映的是无锡明晔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无缝钢管的分拣及销售。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6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停产,2条高频焊管线未生产。因该企业高频焊管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已被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依法进行处罚,目前只从事无缝钢管的分拣及销售。该企业无涉气工艺,现场无明显粉尘及噪声。该企业现场负责人表示,预计于2024年7月底前搬离现址。现场要求:生产时关闭门窗,防止噪声扰民。7月29日复查时,企业停产,待搬迁。
12 惠山区 钱桥,香缇半岛河对面的厂,称厂里作业扰民  经与举报人沟通,经派出所当天处理后已无类似噪声。经核查,该噪声为混凝土企业现场停放的水泥罐车为去除车体内残存的板结水泥块,敲击车体产生的噪声,已要求企业调整该项作业时间。我局近期早上对该区域巡查,未发现有类似噪声。经与信访人电话联系,信访人反馈近期已无类似噪声。
13 惠山区 服务对象来电表示钱洛路95号无锡群力钢建有限公司厂里做油漆没有环保设施,车间味道非常大。服务对象希望有关部门核实情况,针对厂里做油漆没有环保设施的问题督促整改。 信访反映的是无锡群联钢业工程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该单位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拼板--下料--组立--自动焊--矫正--装配--矫正--制孔--打磨--抛丸--喷漆--成品。7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生产,喷漆工艺未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据现场负责人反馈,该单位喷漆房目前正在改造,原有喷漆房已拆除,新喷漆房正在建造中,目前喷漆工艺暂时停产。现场要求: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组织生产。
14 惠山区 祁北路,纵一路路口,东300米,嘉通轴承公司内 ,举报上述地址工厂内加工金银,会产生危化气体,觉得有安全隐患 经与举报人联系沟通,信访反映的是无锡市永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槐明光。该公司于23年底搬迁至现址,现场建有2台粉碎机(1大1小)。7月15日检查时,该单位未在生产作业,现场堆有一定量的吨袋,现场无负责人。于7月16日联合芙蓉村网格员及房东再次至该单位现场,该单位厂区区域内吨袋已全部搬离,仅剩2台粉碎机及辅助工具。现场询问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15日现场看到的物品均为朋友临时堆放,已连夜清理运走。现场要求该单位负责人禁止堆放此类物品,设备尽快搬离。7月18日再次至现场时,该区域车间已全部搬空。现场要求:由属地村委加强出租厂房的管理,新入驻企业要求房东向村委及生态环境办公室报备。
15 惠山区 服务对象来电表示要举报无锡云振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磨石粉的,地址在洛社双庙村建辉混凝土有限公司里面,生产重质碳酸钙,每天产量600吨-650吨,2024年3月25日的领的执照和实际生产范围不符,没有环评和排污许可。 信访反映的是无锡建惠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原为无锡国文砼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的生产销售,于2020年4月28日经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为无锡建惠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主要生产工艺:黄沙、碎石、水泥、减水剂、粉煤灰-搅拌-出料装车-成品。7月8日我局现场检查时,该企业1号搅拌楼水泥生产线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西北角车间内建设有一套雷蒙磨机生产线与环评不符,产生的粉尘配套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处理。检查时该套雷蒙磨机的输送带内有石子物料,正在将试生产所剩的储料罐内的储料进行装卸作业。针对该企业未经环评审批同意擅自新增生产线的违法行为,我局将进一步依法处理。
16 锡山区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鹅湖圆通村村委向南100米无名工厂排放异味扰民 经查,举报人所反映无名厂实际是无锡昇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单位主要从事酒盒底座泡沫垫切割加工,主要生产设备:泡沫分切机4台、泡沫压碎机1台;主要生产工艺:泡沫-分割-打包。泡沫切割采用电阻丝加热切割,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置后排放。现场检查,该单位泡沫切割工序不在生产,产生的废泡沫颗粒收集在网带内,车间内贮存部分塑料托盘和泡沫垫成品,厂界无异味。负责人现场表示,该单位将拆除泡沫切割设备,该处仅作仓库。经后续复查,设备已拆除。
17 锡山区 关于无锡光进不锈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信访 经与举报人电话联系,举报人表示其反映的无锡光进不锈钢有限公司,位于东北塘街道农石路88号华方建设厂区内。7月10日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农石路88号厂区内未发现有无锡光进不锈钢有限公司,经与农石路88号厂区房东确认,无锡光进不锈钢有限公司已搬离,不在该厂区生产了。光进不锈钢原所在车间,目前出租给无锡诚钰特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不锈钢切割。生产设备:8台锯床。主要工艺:钢材-切割-成品。该单位产生危废有废切削液、含油抹布、废手套等。该单位有危废仓库,危废委托无锡能之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有委托协议。该单位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20205091454840T001Y。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生产,有1台锯床作业。主要噪声源为锯床作业和车辆进出产生,现场已要求企业负责人生产时关闭门窗,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下一步,锡山生态环境局将联合东北塘街道对该单位加强后续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从严处理。
18 锡山区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锡山区羊尖镇龙凤巷村有一家惠盛混凝土公司,2024年7月6日晚上该公司吊石灰,导致周边扬尘非常严重,公司门的建材路被该公司运输中抛洒滴漏也非常严重。 根据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我局会同羊尖镇环保办现场踏勘,该单位为无锡市惠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建材生产。该单位年产 3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于2014年3月14日在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于2019年12月29日通过验收。该单位已办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0205MA22JCXN7A001X。现场检查,该单位码头装货区配备雾炮喷淋湿法作业,有封闭式传送带,扬尘可能为物料进入传送带时逸散的粉尘。我局已要求该单位装货时保持雾炮正常运行,湿法作业,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车在运输途中抛洒滴漏。下一步,我局要求羊尖镇环保办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19 锡山区 锡山区新屯工业园内新屯横路5-4号厂家违规喷漆,刺鼻异味扰民 经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无锡海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6600545306。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已停产,生产设备均已拆除,车间内未见喷漆痕迹。后续我局会加强检查力度,并安排街道工作人员不定时巡查。
20 新吴区 服务对象反映无锡鼎邦科技有限公司,总是很吵的噪音。 经查,根据投诉内容,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核实,该单位主要从事金属配件制造,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部分在生产,该单位东侧车间有两侧未安装车间门,现场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单位厂界噪声和无组织废气开展采样检测,后续视采样结果作进一步处理。现场要求企业安装东侧车间门,降低车间生产噪声影响,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做好隔音措施,避免噪声扰民。已将调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21 新吴区 服务对象反映江苏济烨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建指使柴油发电机违规操作,噪音极大,对附近边防站人员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 经查,根据投诉内容,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江苏济烨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土建施工,由于公司尚未通电,5月初采用临时柴油发电机在工作时间段内间歇使用,产生的噪音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检查时,临时柴油发电机未在使用,现场未发现储存柴油,每次都是由临时柴油发电机出租方负责添加。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单位已调整柴油发电机位置,调整作业时间,并采取减震隔音措施减少噪音。该公司已与供电部门联系,确定7月底通电,并撤走柴油发电机。已将调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22 新吴区 服务对象反映具区路上有一家无锡市东倡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的周边有焚烧胶皮的味道。 经查,根据投诉内容,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无锡市东倡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已不从事生产,目前仅从事贸易活动,实际反映的为无锡特锐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物流服务,有钢材切割作业,经调查之前该公司在进行钢板边角料切割时,产生的火花点燃厂区内塑料产生异味,现场检查时,已无胶皮焚烧异味。已将调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23 新吴区 服务对象反映新吴区新安东路20号的厂房里面有个人经营收废铝和收不锈钢的,都没有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的环评证。 经查,根据投诉内容,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核实,该单位主要从事废不锈钢、废铝材的回收打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仅分拣、破碎的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该单位现场设有一台立式铝打包机,一台卧式不锈钢打包机,无生产废水及废油产生,该单位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该单位的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开展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现场已督促要求该单位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属地环保部门将针对该信访投诉区域开展不定期检查。已将调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24 新吴区 服务对象反映睦邻中心鸿泰苑19:00 空气中弥漫着青烟,请责任部门查清原因,保护居民身心健康。 经查,根据投诉内容,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核实鸿泰苑七区南侧地块有垃圾焚烧点,现场存在焚烧痕迹,下一步街道环保科将加强辖区垃圾、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属地环保部门将针对该信访投诉区域开展不定期检查。已将调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25 经开区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自己的叉车在无锡经开区华庄地区的工地上施工,目前项目经理让自己申领环保标志。服务对象表示是一个贴在叉车上的圆的绿的标志。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有关部门核实该标志申领渠道,并于2024年6月26日10:50左右已联系投诉人告诉其相关方式。投诉人已知晓。
26 经开区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自己是和玺小区的业主,规划局规划一个项目叫做:年产高速列车智能节水及卫生控制系统500强项目,在无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的公示栏选址地点为:万新路77号,服务对象表示这就是把小区对面的规划用地改为工业用地,和开始买房的时候不一致,且此用地在2023年11月改成科研用地,实际此项目是生产制造型企业。服务对象表示根据2023年11月13日无锡市自规局网站公示,太湖新城雪浪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中信成道西侧沿路商业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选址的地方就是信成道沿线,公示的是建设1万平方的生产厂房,是和自规局的公示是不一致的,全体居民反对建造生产厂房,是不能有生产厂房的,且图纸里幼儿园规划在三期和四期,实际在一期和二期处,项目生产用房和学校只有一条马路之隔,很多货车进出,没有考虑到幼儿园学生的安全问题,设立厂区没有考虑到人民利益。针对江苏创想惠古科技有限公司不清楚是否得到环评批示。服务对象表示不接受短信告知答复。 您好,业务科工作人员于2024-07-16 14:49:00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您;根据职能范围,咨询引进企业有关环评事宜,已于2024年7月16日,14:50左右,已联系投诉人告知相关情况,投诉人已知晓。
27 梁溪区 第八人民医院食堂排油鼓风机噪音扰民 2024年5月23日,我局接到12345工单,某小区居民称位于小区隔壁的某医院食堂排油鼓风机噪音扰民。接到群众诉求后,梁溪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来电群众取得联系,由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实地走访,深入调查噪声问题。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噪音来自于医院食堂的风机,距离该小区不过十来米。执法人员立即与院方进行现场会商,院方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整改,但也有现实困难,该小区2022年开工建设,医院食堂2012年投入使用,承担着整个医院职工和病人的伙食供给,风机设备整改也需要一定时间。根据调处的情况,执法人员一方面与来电群众加强联系,告知处理进度,回应群众诉求;另一方面与医院积极沟通,研究方案,督促整改效率。经多方调查,根据河水、死鱼样本的检测数据,基本排除人为投放有毒有害物质致鱼死亡的可能性。根据死鱼生理特性,初步推测为缺氧而死。我局已协调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在该处河段加设增氧曝气装置,改善鱼类生存环境。目前,该院食堂的风机设备已升级成了低噪音设备,并更改了安装位置,有效降低了风机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经回访,群众表示问题已解决,非常满意,为职能部门的高效处置点赞。
28 滨湖区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滨湖区胡埭镇联合路25号工业园内的无锡科信弹簧制造有限公司每天17:00以后至次日05:00多排放废气,20:00-21:00期间尤其严重,导致周边有刺鼻气味,车间门在夜间关闭并内部灯亮度较暗,车间内部存在偷排废气情况。该问题向12345反映后告知部门答复,服务对象不认可并表示公司的应力回火、抛丸均在夜间作业,问题反映后改善了十天,隔了十天后又闻到了味道但可以忍受,自2024年五一假期前开始至今味道无法忍受,要求部门再次处理。向12345反映,已告知处理部门的答复,服务对象不认可,表示处理部门没有明确告知具体的检查时间点,表示检查的时间内是没有异味的,但是检测之后又异味,尤其是21:00-22:00期间异味尤其严重。 被投诉的对象是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25号的无锡市科信弹簧制造有限公司。该单位主要从事弹簧的生产,其“无锡市科信弹簧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弹簧1500万件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10月17日经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自主验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卷簧成型、去应力回火、磨端面、分选、抛丸、二次回火、研磨、热定型、检验、上防锈油等。该单位去应力回火工序配套了油雾处理器;磨端面、抛丸工序配套了布袋除尘器;焊接工序配套了焊烟净化器。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应力回火、磨端面、抛丸正在作业,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车间内未见明显异味。现场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环评审批及验收材料要求落实各项生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及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安全。
29 滨湖区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是印象剑桥的业主(常乐路附近),2024年7月4日闻到三次北面有制药厂排放的废气味道,自己家人都有恶心和呼吸道不通畅的症状。服务对象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采取紧急措施,不要排放废气。(服务对象要求联系,请做好沟通)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异味扰民情况,我办于2024年7月5日赴现场检查,现场未闻到明显气味。现场企业提供监测报告,根据编号为(2024)环检(气)字第(CC2116-1)和(2024)环检(气)字第(CC2116-5)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现场要求该单位:1、对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2、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各项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来源: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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