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9 13:25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免申即享。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