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9 13:39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遗属待遇计发基数按照每年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