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类知识问答

家里老人在会议营销活动时,购买了大量的超过实际需求的保健品,能否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日常生活中要警惕经营者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免费或者低价旅游等方式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保健产品或者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发布日期:2024-07-02 11:15 来源:无锡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