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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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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4-04433 生成日期 2024-06-27 公开日期 2024-07-02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财政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无锡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共包含14个领域31类100项服务项目:幼有所育12项,学有所教10项,劳有所得11项,病有所医15项,老有所养5项,逝有所安2项,住有所居3项,弱有所扶15项,行有所畅3项,环境有改善5项,优军服务保障4项,文体服务保障10项,公共安全保障4项,政务服务1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无锡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无锡标准2024》),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服务标准。《无锡标准2024》明确了各级政府职责和人民群众享有的相应权利,各地各部门要将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市(县)区在全面落实市级标准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单独制定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确保市域服务优质均衡。

  二、持续提升供给能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无锡标准2024》,按照明确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加强供给能力建设,确保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配齐相关服务人员,保障服务机构有效运转,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便捷性,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络。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落地实施最终要体现在群众的感受度上。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服务项目、积极展示工作成效、畅通建议反馈渠道、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参与标准实施监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无锡标准2024》走到百姓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

来源: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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