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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创响无锡”创业创新大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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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4-05888 生成日期 2024-06-26 公开日期 2024-06-26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推进计划的通知》(锡就〔2023〕3号)文件精神,推进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工作部署,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制定第六届“创响无锡”创业创新大赛工作方案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推进计划的通知》(锡就〔2023〕3号)文件精神,推进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工作部署,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制定第六届“创响无锡”创业创新大赛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响无锡 锡望您来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2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市妇联、市残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协办单位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创业者协会,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四)大赛组委会

       大赛设“创响无锡”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主任,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市妇联、市残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委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支持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按照“1+N”模式,即1个主体赛加N个专项系列赛事。其中,主体赛分为创业组和创新组2个组别;专项赛分别为高校城市赛、“太湖之星”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专项赛等品牌系列赛事。

    (一)主体赛参赛说明

      参赛项目按创业项目注册时间分为创新组和创业组两个组别。

      1.创新组:(1)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2.创业组:(1)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二)专项赛参赛说明

     1.高校城市赛。通过组织各地高校分站赛等形式,重点发掘有意来锡创业优秀创业项目,获评优秀项目团队可来锡参加创业培训、见习、孵化等创业活动,优秀项目可晋级主体赛创新组决赛。

     2.“太湖之星”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专项赛。依托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创响无锡”赛道,举办“太湖之星”优秀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专项赛,评选一批契合无锡产业发展方向、未来成长潜力较大且有意愿落户无锡的创业项目和团队,给予一定奖励。

     3.鼓励相关部门、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主办“创响无锡”系列赛事活动,可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三)不得申报条件

     1.历届“创响无锡”大赛获奖项目(提名奖除外)及已获得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的项目。

     2.项目实体为加盟商、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的。

     3.同一实体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的。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参赛代表仅限项目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原则上参赛代表应与报名表上参赛人员一致,如因特殊原因参赛人不能参赛,项目需在决赛文件下发3个工作日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可由项目团队其他核心成员进行路演,否则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2.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组织实施

  (一)宣传及报名阶段

    1.宣传发动(3-5月)

    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并通过线上和线下相融合的方式,积极发动基层组织、创业基地(园区)做好本区域的宣传发动以及项目遴选工作。

    2.报名审核(6-8月)

     时间:2024年8月31日截止。

     参赛项目可在报名期内通过无锡人社官网“无锡市就业创业云服务”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jycyyfw/index.shtml)进行报名(高校城市赛等由各分站赛区组织报名)。报名需提交完整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市(县)、区人社部门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

    3.区级初赛(9月)

    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初赛由各市(县)、区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自行组织,并根据评审结果分别推荐项目晋级主体赛决赛,晋级数量不超过实际报名项目数量的70%。

  (二)主体赛决赛(10月)

    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决赛采取现场路演的形式,以“5+4+1”模式进行,即项目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1分钟打分。参赛项目根据得分高低排序,决赛分别评选出创新组、创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三)专项赛(4月-9月)

    专项赛赛事依照各专项赛方案适时举办。

  (四)其他事项

     主体赛及各专项赛于赛后举行颁奖仪式,由组委会对获奖项目发放证书或奖杯。

     六、奖励办法

  (一)主体赛奖项设置及奖励

    1.创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元无偿资助奖励。

    2.创新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给予15万、10万、5万元无偿资助奖励。

    其中创新组获奖项目需在大赛结束后6个月内在锡注册并实际经营,方可领取相应奖励。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二)专项赛奖项设置及奖励

    获评“太湖之星”的优秀创业项目,6个月内在锡注册并实际经营的,直接按创新组三等奖类别给予5万元无偿资助奖励。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三)优秀组织奖

    对大赛期间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项目多,积极举办赛事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部门、机构等,授予优秀组织奖。

  (四)其他说明

     1.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大赛无偿资助奖励于次年进行拨付。

     2.已获得过无偿资助奖励的项目,不可重复享受无偿资助。同时在同一年度经其他主管部门评审通过获得市级创新、创业类项目补贴的,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或资助。

     3.江阴、宜兴获奖项目奖励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奖励标准参照本方案执行。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相关部门要强化目标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相关创业服务信息、资源的互通与共享,精心组织创业赛事相关活动,持续开展创业讲座、投融资对接、行业交流、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服务等“创响无锡”系列创业活动,为各类创业群体提供多元化创业服务保障,共同推动我市创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业氛围。充分运用线上融媒体、线下广覆盖的形式,对创业大赛各类活动及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广泛宣传,立体化营造我市浓厚创业氛围。对优秀创业项目以及各高校、海归创业人才引育项目典型进行重点宣传推介,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创业者走向创业带动就业、创业致富之路。

   (三)集聚社会资源,强化创业服务。加大引入社会资源,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支持创新创业的单位对大赛及参赛项目提供各类创业支持,进一步扩大大赛社会影响力。对为赛事活动赞助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可获得本次大赛独家冠名权。

      以上内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来源: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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