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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4-07068 | 生成日期 | 2024-06-17 | 公开日期 | 2024-06-17 |
文件编号 | 锡人社发〔2024〕37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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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加强江苏省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有关事项落实意见 |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江苏省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有关事项落实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打造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品牌,推动实现残疾人高质量就业,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江苏省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有关事项落实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是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档案动态更新。建立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残联与人社部门及时开展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信息比对,为开展残疾人精准就业帮扶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加快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建设。各市(县)、区至少建立1家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基地。
三是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力量配备。大力开发残疾人就业辅导员、专职管理员服务人员等助残类公益性岗位,录用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帮扶。支持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从事残疾人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就业服务补贴。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江苏省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有关事项落实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2号)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17日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