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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3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的通知(锡房金【2024】4号)

发布时间:2024-02-22 14:04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各部室、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3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转发之日起,《关于转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材料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的通知>的通知》(锡房金〔2021〕6号)同时废止。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3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1日

来源: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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