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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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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4-00574 生成日期 2024-01-18 公开日期 2024-01-26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民政府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无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细则》的出台背景

  我市于2016年发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无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施行以来,对促进网约车行业发展,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底,全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41家、车辆2.65万辆、驾驶员5.46万人,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行业重要组成部分,承载服务广大群众便捷出行的重要功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网约车行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历经多番更新,原《细则》局限性日益凸显,部分规定与当前改革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已不相适应。为此,市政府2023年启动了《细则》的修订工作。

  二、《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共五章三十七条,围绕当前网约车行业实际进行了具体制度设计:

  (一)建立网约车平台大市许可制度。在全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向市级申请许可后无需再向江阴、宜兴重复申请许可,以减轻市场主体办事负担,更好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二)便利网约车驾驶员准入。取消了驾驶员本地户籍限制,以充分保障公民平等就业权利和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规定巡游车、网约车考试内容相同情形下成绩可以互认,推动巡网融合,便利从业人员。

  (三)强化驾驶员和乘客权益保护。在劳动保障、订单抽成、派单规则、行为守则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规定聚合平台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的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乘客和驾驶员的咨询投诉。

  (四)增加聚合平台和“顺风车”管理规定。要求聚合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鼓励免费互助的私人小客车合乘,规定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五)明确网约车配套设施建设要求。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网约车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合理布局候客待客、停车休息、车辆充电等配套服务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交通运输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快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一如既往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引导网约车新业态服务效率和品质持续提升。

  (一)加强政策宣贯。围绕《细则》施行,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网约车行业尽快熟悉《细则》、落实《细则》,社会公众进一步加深对《细则》的认知度。

  (二)加强监管执法。统筹运用好约谈曝光、执法查处、信用监管等手段,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平台企业、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处理措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合规指导。落实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以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等为契机,加强对网约车企业、从业人员的政策辅导,引导其合规运营、文明服务。

 

  关联阅读: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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