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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6: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无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邮编:214100;电话:0510—81828442;传真:0510-8182704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拓展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医保各项工作透明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2023年,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在局官方网站主动发布597信息,其中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66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87条;在“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推文227条,总阅读量达237万次。围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待遇等主题,开展政策解读直播活动4次。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医保线上课堂”活动获评“最具人气活动”,《“望闻问切”四步法推进医保新政宣传》入选无锡市“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典型案例。本单位无行政许可权力,无以市政府名义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新增事项,2023年共行政处罚13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2023全年共收到10件,上年度结转1件,其中10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其它申请,予以公开8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1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的正式实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府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医保领域历年政策文件首次进行系统全面的集中梳理,汇总形成继续有效及拟废止文件目录,同步完成规范性文件入库及挂网公示工作,确保医保部门依法行政。集中梳理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4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件8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和主阵地,优化网站网页布局,规范“待遇保障”“阳光招采”“基金监管”专题专栏信息管理,不断提高专题专栏信息公开“含金量”,网站总访问量达49.6万次。加强“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建设,积极宣传解读医保政策、分享医保前沿动态、为参保人员释疑解惑,关注量已超百万。灵活运用新媒体、报纸、电视台等各类载体开展医保政策解读,着力搭建医保政府信息公开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持续完善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各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日常监测,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1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1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无锡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和要求正常开展,主动性和精准度均有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医保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答复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工作中,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常态化主动公开,围绕医保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相关专业能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依法依规严谨规范进行答复,努力提高公众对医疗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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