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8 18:00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现发布无锡市民政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与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无锡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j.wuxi.gov.cn/)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观山路市民中心11号楼;邮编:214131;电话0510-81821944;传真:0510-8182194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无锡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和谐稳定、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积极成效,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大力推动信息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23全年“无锡民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3条,审批过程结果信息727件,政务动态信息263条,部门文件68条,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及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32条,政策及解读6件。积极通过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形式,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广泛的公开服务,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3条、订阅数30202人,微博发布信息142条、关注量4240人次。全年策划开展各类主题宣传,专版策划报道,报道发布覆盖国家、省、市级重要主流媒体平台,聚焦民政工作,做好民政文章,讲好民政故事。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我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8件,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6件,确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
我局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申请事项按期答复,未收取费用。同时,通过来信办理平台、信箱留言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务咨询渠道,作为依申请公开的辅助和补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听民声、话民生、解民忧。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壮大主流声势,汇聚奋进新时代的强大正能量。重点围绕民政领域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一老一幼”服务关爱、慈善事业发展、婚丧礼俗改革、地名文化保护、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等方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充分调动各板块、各直属单位的宣传信息报送热情,突出上下联动,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宣传格局,打造宣传“主阵地”。二是回应民生热点,加强涉及服务对象的信息公开。通过各类媒体就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有效引导,以多项重要举措为抓手,办好民生实事。印发《无锡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文件,加力纾困解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聚焦基层关切,加强涉及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发布《无锡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文件,帮助基层执行机关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聚焦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及时准确开展全方位、针对性、持续性宣传解读及回应。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凝心铸魂打造主流媒体。市民政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提高政治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从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强化内容建设、坚守运维管理底线三个方面,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机制。同向发力共建宣传矩阵。建好用好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平台功能联动互补。落实《无锡市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政务新媒体集约化管理。围绕大政方针、热点问题、行业发展等大家普遍感兴趣的话题,深度打造“榜样的力量”“民生微幸福”“阳光下的善行”等品牌专栏,拓展宣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开设民政阳光书屋,传播阅读“正能量”。主动探索激发创新活力。以办好市人大“一号议案”为目标,以实施“锡心医养”社区居家“332”行动为牵引,以推进“十大行动”为抓手,强化需求导向,全力构建养老服务“幸福圈”。聚焦低收入群体“急难愁盼”的“3610行动”,救助新模式,让更多城市暖意“主动而精准”地抵达,不断提升民政影响力。
(五)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
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对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完善信息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跟踪调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局信息宣传、网络意识形态等方面培训2场,增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加大对下指导力度,推动区县民政部门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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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1 |
5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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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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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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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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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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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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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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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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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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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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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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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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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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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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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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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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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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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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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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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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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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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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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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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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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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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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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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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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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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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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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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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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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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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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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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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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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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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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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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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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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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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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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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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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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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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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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无锡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广度深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4年,无锡市民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媒体宣传,促进权威发布“有内涵”;二是加强基层宣传,实现信息公开“接地气”;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在办理2023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