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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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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3-07361 生成日期 2023-11-23 公开日期 2023-11-23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23〕35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消委办〔2023〕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临时集中生活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锡安办〔2023〕17号)等文件要求,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二、检查重点

  (一)消防安全方面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重点检查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各环节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情况;是否组织专人开展定期消防巡查、检查。

  2、动火作业管理及特种工持证上岗。重点检查动火作业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安全措施、监护人)情况;是否存在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是否存在周围可燃物未及时清理即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的情况。

  3、临时建(构)筑物防火。重点检查宿舍生活区搭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存在电线、电缆老化、短路情况;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设施;是否使用瓶装液化气和醇基等液体燃料;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现象。

  4、施工现场。重点检查材料堆放是否阻挡消防疏散通道;易燃的包装材料、碎料木屑及其他施工垃圾是否及时清理;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有无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抽烟;外脚手架、支模架体及安全防护网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设施。重点检查灭火器设置位置和数量且是否保持完好有效;临时消防水源用水量、管网形式和设置位置;给水压力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消防培训和演练。重点检查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现场作业人员是否会操作、使用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熟悉应急逃生路线。

  (二)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1、基坑工程。重点检查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情况;是否存在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深基坑施工程是否进行第三方监测;有基坑坍塌风险预兆是否及时处理。

  2、模板工程。重点检查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是否超过设计值;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3、脚手架工程。重点检查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连墙件设置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是否经验收合格;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情况(不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

  4、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重点检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验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是否定期检验,标准节连接螺栓是否存在缺失或失效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高处作业。重点检查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设置情况。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是否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单榀钢桁架(屋架)安装时是否采取防失稳措施。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至12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启动、迅速行动。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管服务中心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研判行业安全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辖区内建筑工地按照《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检查表》(附件)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以消防安全为重点,部署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二)严密排查、闭环管理。一是各施工企业、各建筑工地项目部要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重大隐患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二是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管服务中心要坚持查治并举,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情况全面摸底排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一般安全隐患开具整改单并跟踪整改措施落实,对危害程度大、长期积累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排查出重大隐患整的项目一律暂停施工,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对排查出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抄报同级消防救援部门查处。三是市住建局将根据建筑领域冬季施工安全生产规律特点,针对性部署安排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市级层面的抽查、督查,坚持问题导向,严格隐患的闭环整改。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市住建局将定期调度各地区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各地区在建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有关单位,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通报。对各方安全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弄虚作假、存在严重冬季施工安全隐患的项目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管服务中心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我局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倪龙良   电话:81822742

  邮箱:wxzhujian365@163.com

  附件1: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检查表.docx

  附件2: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xls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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