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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市政府第五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3年10月20日9点30分
  • 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中心
  • 本期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单婷婷
  • 出席领导:市委军民融合办副主任吴意中,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徐锡良、市商务局副局长袁开坤

  • 文字实录

《无锡市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稿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上午好!

  新能源产业作为无锡的千亿级优势产业,起步较早,具有良好的发展条件和优势,光伏、风电等优势领域快速扩张,氢能、储能等未来领域潜力巨大,核电、生物质能等其他领域稳步推进。但是近年来统筹布局不协调、总量规模偏小、行业地位下降,迫切需要抓发展、促振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碳达峰碳中和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能源产业集群,支撑我市“465”现代产业集群高水平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出台了《无锡市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下面我就《若干政策》内容向各位做简要介绍:

  《若干政策》的特点共有六个方面。一是我市首个新能源专项政策,二是注重产业链关键环节精准扶持,三是注重整合现有政策实现联动发展,四是注重利用市场化政策工具撬动社会资本,五是注重强化新能源领域“放管服”政策,六是注重本土企业发展和新招引项目并重。

  《若干政策》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的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风电、氢能、储能、核能、生物质能等领域,从4个方向提出了25条具体政策。

  第一个方向是侧重支持产业做大做强。包括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产线迭代升级、重大项目招引和建设、市场主体发展、总部经济发展、产业园区建设、高端人才引育等8条政策措施。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对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一定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新能源创新平台能力建设项目择优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择优给予补助;鼓励新能源企业改造升级原有产线,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给予补助;对新能源总部企业、新能源特色园区给予支持,对特色园区内社会资本投资的厂房改造、产业置换等园区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属地政府对新能源企业入驻其投资建设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给予房租减免等。

  第二个方向是侧重支持新能源示范应用。包括公共机构光伏应用、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船推广、储能规模化应用、加氢站布局和建设、氢能在工业、发电领域应用等5条政策措施。在公共机构光伏应用方面,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地区,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补助;其他地区最高按照15%进行补助;对于建成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的地区视情给予奖励。对社会资本投资建成并网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按最高0.3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建设奖励。在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船推广方面,对示范应用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和船舶按照最高不超过50%的单车(船)购置改造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在储能规模化应用方面,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奖励。在加氢站布局和建设方面,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混合所有制资本或社会资本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氢站,给予一定补贴;加氢站按照年度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补助;对从事车用氢气高效运输的企业给予适当支持。在氢能多元化领域应用方面,对于我市企业投资建设的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等氢能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

  第三个方向是侧重支持“放管服”改革。包括优化用能管理、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简化并网流程、优化审批服务等6条政策措施。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不纳入地区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对推广分布式光伏较好的地区在年度能源消费总量上给予适当倾斜;对利用工业和商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的企业,在执行电力负荷管理时,降低一级管理等级,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工商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计入企业节能量,在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减;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国有企业等消费绿色电力,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发挥“无锡-青海海东市”东西部对口支援、“无锡-连云港”南北合作的优势,积极引进绿电资源;对列入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给予重点服务,依法依规强化财政、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保障;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境容量指标,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较大的省市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纳入排污总量指标重点保障范围,通过市(县)、区区域统筹协调解决等。

  第四个方向是侧重支持营造市场化产业生态。包括突出基金招商、推动企业创新成果应用、强化生态产品价值机制试点、探索实施差别化价格机制、扩大行业影响力、培育集群促进机构等6条政策措施。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在新能源产业领域整合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无锡市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新能源产业链重大项目和企业兼并重组、产能提升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碳汇、绿电等方面权益类产品交易尝试,对于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的企业,在电力负荷管理上给予一定保供支持;鼓励无锡市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组织,开展产业发展研究、政府决策咨询、人才培训与交流等产业服务工作,对经市认定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组织,按其服务成效,分档择优给予支持等。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动《若干政策》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围绕四个方面和25条具体政策措施,科学引导、务实求效,也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加以监督!

  

关于《关于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无锡”的实施方案》的新闻发布稿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交通运输局,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水运发展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关于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无锡”的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内容要点、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制定背景

  水运拥有运能大、成本低、污染小、占地少等比较优势,在我国综合运输体系中作用关键、地位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水运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加快推动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今年3月,为进一步发挥江苏水运优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

  无锡是全国水运港口枢纽城市,也是长三角内河航运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无锡”,是支撑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是支撑“双联双提”(即推进多式联运、多港联动,提升物流供应链驱动力、提高城市产业链竞争力)的需要,也是补齐发展短板的需要。

  从今年4月份起,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牵头起草《关于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无锡”的实施方案》。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9月8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无锡”的实施方案》,这也是全省首个市级贯彻落实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京杭运河二级航道主轴、高等级航道网络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现代化水运体系,实现由“水运大市”向“水运强市”高质量转变。

  (二)重点任务。共7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

  1.打造畅通高效的内河航道网。包括统筹推进二级航道网规划建设,构建内畅外达干线航道网络,优化支线航道功能布局。

  2.打造组合式高能级港口集群。包括推进无锡(江阴)港高质量发展,推动无锡内河港提质增效,集约高效利用岸线资源。

  3.打造经济开放的水运物流网。包括优化无锡(江阴)港江海河联运网络,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

  4.提升运输船舶现代化水平。包括加快推动绿色船舶发展,加强高效适用船舶研究应用,培育壮大航运市场主体。

  5.提高水运服务保障能力。包括提升水运公共服务品质,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养护,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6.提升水运智慧化发展水平。包括实施航道基础设施数字化,推进航道运行管理智慧化,加速科技赋能智慧港口。

  7.推动水运绿色低碳转型。包括打造生态绿色航道,开展绿色港口创建,推进港口污染统筹治理,推进“美丽港航”建设,打造无锡水上文化旅游品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成立无锡市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无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水运无锡”方案落地。

  2.起草《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无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实落细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3.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保障制度。

  4.加强督查、通报、考核,完善长效推进机制。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计划通过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会议安排,现在由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文件有关内容。

  一、出台背景

  一是适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的需要。当前,世界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际资本跨国流动趋缓;国内城市之间招商引资竞争日趋激烈,招商方式、招商手段、招商渠道和招商机制等发生了深刻变化,有必要对当前招商工作进行全方位和系统性谋划。

  二是适应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无锡正处于加快构建“465”现代产业集群,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完善的招商政策体系,进一步营造浓郁招商氛围,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和优质重大项目向无锡集聚,全力以赴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实现闭环的需要。我市已启动“1+N+1”招商工作架构的改革,为了与现有“1+N+1”工作架构、日常工作机制契合,《若干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从组织架构、日常联络到激励评价和项目扶持等全流程进行了完善优化,有助于加快释放“1+N+1”招商工作架构的改革效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项目招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为我市高质量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从6大方面,提出20条指导性政策举措,包括:

  一、创新集群招引、链主招商、招投联动和应用场景招引4大招商模式。

  二、拓展全球中介合作渠道和经贸交流服务网络。加大项目引荐奖励力度,对符合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后按项目实缴资金给予引荐中介机构奖励,制造业项目按5‰、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有特殊渠道、能做出特殊贡献的中介机构,采取“揭榜挂帅、公开招标、全球采购”等市场化方式,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三、探索数字化招引、信息化管理手段。绘制产业链条布局图谱、资本活跃热力图谱、载体平台分布图谱,建立完善项目库、活动库、资源库及项目推进平台“三库一平台”,助力我市高质量开展产业招商。

  四、进一步强化招商统筹,充分发挥产业部门招引优势,夯实招商主体责任,完善项目流转。深化实施“1+N+1”全链条招商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全市“一盘棋”招商格局。

  五、包括加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招商激励评价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全链条服务,强化招商活动品牌建设和招商招商项目落地扶持。

  六、持续优化产业招引载体,提升招商人员专业能力,激发招商队伍活力。加强队伍培养,积极探索招商雇员制改革试点。

  三、下一步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报道以及接下来的金秋招商月重点招商活动,让社会各界和企业代表充分了解若干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提升政策传达率和社会参与度,共同营造我市大招商的浓厚氛围。

  (二)做好事中推进。市招商护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围绕全市在谈重大招引项目清单以及签约落地率、备案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通报,科学运用通报结果,定期督促各板块、各单位有力履行相关措施。

  (三)保障政策兑现。市招商护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挥好统筹作用,做好各相关责任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优化兑现流程,确保奖励政策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问题1:刚刚在作相关介绍的时候,提到了《若干政策》的几个特点,能请吴主任简单介绍一下“注重产业链关键环节精准扶持”这一特点吗?

  答:《若干政策》结合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和行业实际需求,以解决我市新能源发展面临的瓶颈和问题为政策导向,力求聚焦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大项目,强化力度、靶向施策、精准滴灌,精准扶持技术领先、市场广阔、投入产出比高的最优环节,在鼓励科技创新、产线迭代升级、落地重大项目、壮大市场主体、培育支撑机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的关键环节、细分行业、重点企业集中。

  问题2:“水运无锡”方案提出了七方面的重点任务,“打造畅通高效的内河航道网”被摆在了首位,请问是基于什么考虑?有哪些核心支撑措施?

  答:谢谢媒体的提问。水运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航道、港口、船舶,港口是水运的枢纽,船舶是水运直接承载的服务对象,而航道是支撑水运最基础的交通基础设施。要实现水运大市向水运强市的高质量转变,首先需从最基本的水路基础设施抓起,所谓打基础、利长远、求跨越。

  我市现有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578公里,没有二级航道,三级航道仅占全市通航里程的6.57%,内河航道结构不均衡、低等级航道占比高。

  为此,我们将“打造畅通高效的内河航道网”摆在了首要位置,统筹推进二级航道网规划建设,规划新增京杭运河、望虞河等二级航道里程64公里以上,同时加快推进锡澄运河、锡溧漕河、芜申线纳入全省二级航道网规划。到2025年,计划全市新增二级(准二级)干线航道39公里,完成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京杭运河无锡段实现2000吨级船舶全天候畅行 。同时,构建内畅外达干线航道网络,扎实推进“六航齐治”,到2025年,三级及以上干线航道达标里程达到约150公里,基本建成“二横四纵”干线航道网络。另外,优化支线航道功能布局,到2025年,规划五级及以上航道占比提升至35%以上,进一步打通水运服务临港产业、物流园区、货运枢纽的“最后一公里”。

  问题3:请问此次出台的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较以往文件有何不同?

  答:《若干政策措施》是我市面对当前国际国内产业经济发展局面所出台有针对性的积极应对措施,向社会传递我市“招商为要、项目为王”的强烈信号。

  一是系统性。《若干政策措施》对当前招商引资工作提出总领性要求,与其同期出台的《无锡市招商引资中介项目引荐奖励实施办法》)《无锡市推进外资企业总部化基地化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市招商护商工作激励评价机制的实施办法》《无锡全球经贸交流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等4份招商引资文件有机组合为“1+2+2”体系,将原有零散、孤立的招商激励评价、督查通报、项目引荐、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进行了系统集成。面向社会层面,通过导向性扶持,鼓励各方资源来锡投资、高质量发展。针对政府层面,通过机制性安排,为社会投资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保障和平台支撑。

  二是创新性。该政策为无锡市级层面首次对社会参与招商引资、企业提高发展能级等明确了市级政策奖励通道,也对项目招引的模式手段、招引渠道、数字平台、合作范围、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等,做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拓展和政策安排。

  三是竞争性。此次政策出台,既借鉴了周边城市好的做法,也有系统性和多样性方面的突破。如,对市级招商主体激励约束方面,不仅有招商护商先进集体评选,还有金(银、铜)项目评比、季季评以及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通报机制,全方位多视角提高各板块和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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