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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3-03951 | 生成日期 | 2023-07-31 | 公开日期 | 2023-07-3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明察暗访!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检查 |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问题,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自7月5日起,无锡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出击,组织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明察暗访”执法检查。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内经营者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执法检查,严查未经强制检定、强制检定过期、质量不合格、存有“作弊”功能的违法电子计价秤。另一方面,针对性开展突击检查,通过对以往有因电子计价秤作弊、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的商家进行筛查,结合时令季节商品消费热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暗访调查、突击检查。
截止目前,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447人次,对全市281家市场、7371户经营者用于贸易结算的8942台(件)电子计价秤进行了计量执法检查,检查总体情况良好。绝大多数市场主办方能根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市场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管理,并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相关市场内的经营者也能够遵守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经过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检查中共发现未经强制检定或强制检定过期的电子计价秤98台,均已依法予以处置,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龙虾店计量专项夜查
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贸市场电子计价秤检查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子计价秤检查并向经营户发放规范使用电子计价秤的行政指导告知书
锡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贸市场电子计价秤突击检查
惠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电子计价秤检查并发放规范市场计量秩序的提醒告知书
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贸市场电子计价秤检查
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贸市场电子计价秤检查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商超、市场电子计价秤检查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要求,聚焦电子计价秤计量违法、缺斤短两欺诈消费者违法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手段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民生领域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消费权益,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消费提示
“短斤缺两”属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妥善保存证据并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