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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3-04520 | 生成日期 | 2023-07-13 | 公开日期 | 2023-07-13 |
文件编号 | 锡财会〔2023〕14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财政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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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无锡市财政局层转关于组织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以下简称《规范》),帮助广大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规范》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引导和培育广大会计人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规范》切实成为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江苏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苏财会〔2023〕39号),无锡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江苏省财政厅要求,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组织,广泛宣传
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发动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宣传培训,确保参与率,扩大覆盖面。无锡市财政局将适时开展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营造氛围,加强联动
各地区、各单位要通过继续教育、座谈交流、实地调研、专题培训、征文比赛、评先评优、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形成《规范》进单位、进学校的热潮,激励广大会计人员切实将《规范》入耳入脑、见诸行动,努力营造自我约束、模范践行《规范》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实效,及时报送
请各市(县)、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宣传工作,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xczkjc@126.com),如有相关材料(如学习宣传手册、视频光盘、征文合集等)请连同纸质版一并报送。联系人:胡刚,联系电话:0510—81822360。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1日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厅关于组织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来源:无锡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