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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3-02800 | 生成日期 | 2023-06-09 | 公开日期 | 2023-06-12 |
| 文件编号 | 锡自然资规建〔2023〕17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51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6324公顷;征收土地0.6737公顷。 | ||||
宜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兴市锡溧漕河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白巷大桥、六庄桥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3〕207号),你市上报的宜兴市锡溧漕河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白巷大桥、六庄桥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和桥镇福巷桥村农用地 0.5899公顷(其中耕地0.0078公顷),屺亭街道屺亭村农用地0.0425公顷(耕地),合计农用地0.6324公顷(其中耕地0.05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你市落实补充耕地,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另同意将你市和桥镇国有未利用地0.0432公顷,屺亭街道国有未利用地0.5115公顷,合计国有未利用地0.55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将你市和桥镇福巷桥村集体土地0.5899公顷(农用地),屺亭街道屺亭村集体土地0.0838公顷(其中农用地0.0425公顷、建设用地0.0413公顷),合计集体土地0.6737公顷(其中农用地0.6324公顷、建设用地0.0413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你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228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51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6324公顷;征收土地0.6737公顷。
三、请你市依法依规将批准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和供地政策用于宜兴市锡溧漕河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白巷大桥、六庄桥新建工程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
四、请你市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9日
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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