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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23-05-30 15:43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编者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形成新格局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3周年。恰逢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轮值年”,安徽将全面做好“轮值年”各项工作,主动靠上去、真心融进去,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果。

  中新苏滁高新区建设的成效与启示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名苏滁现代产业园)是中新(中国、新加坡)两国、苏皖(江苏、安徽)两省、苏滁(苏州、滁州)两市合作共建园区,是苏州工业园区走出江苏省实行市场化合作共建的第一个开发园区。中新苏滁高新区自2012年4月成立以来,充分借鉴苏州工业园区先进发展理念,从“美好蓝图”规划入手,从“荒坡滩涂”白手起家,从“双招双引”开始起跳,经过十年砥砺奋进发展,已经从“美好蓝图”变成“施工图”,正在快速变为“实景图”。先后获评“长三角共建省际产业合作示范园”、首批“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等荣誉称号。中新苏滁高新区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为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样板。

  中新苏滁高新区建设提速见成效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4年启动期,从2016年起,连续7年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中进入前30强,2019年获批省级高新区,2020年被评为长三角共建省际产业合作示范园,2022年获全省高新区综合评价第7名。

  入驻企业量增质优。始终把紧项目入园门槛,亩均税收门槛由15万元提升至20万元,2022年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38个。累计招引工业项目299个,协议总投资874.4亿元,来自长三角区域项目数占比达77.6%,这是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速实践的切实体现。其中世界500强投资项目8个、国内外上市公司投资项目39个,来自13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项目61个,成为安徽省重要外资项目集聚地。

  主导产业集聚化明显。在推动四大主导产业集聚壮大中,更加聚焦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制剂、医疗器械产业,坚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引进新能源及新材料产业项目10个,锂电负极材料、特种陶瓷材料、特种合金材料从无到有;引进医疗健康产业项目11个,是历年累计数总和。规上工业企业数达127家,总产值增长3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4%。

  科技创新日益活跃。累计获批高新技术企业7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0家,战新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74%,高度重视聚焦“专精特新”。2022年实现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新登记科技成果、新增省企业技术中心、新增省“专精特新”企业、新增市“专精特新” 等6个“历年最多”;实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获省科技进步奖企业等3个“零的突破”。实现新增省数字化车间、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省首批次新材料企业、博士创新工作站、众创空间等8个新增。

  产城融合显现优势。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产业后城市”的理念,推进园区高标准、高品质建设。推进产城融合,加快协同发展。累计完成设施配套固定资产投资511亿元,建成道路、河道120公里和绿化285万平方米,22平方公里实现“九通一平”,配套建成蓝白领公寓、标准化厂房、学校、医院、酒店等综合服务设施220万平方米,园区实现内通外联,形成了以产业为支撑、以城市为依托的发展格局。

  中新苏滁高新区建设经验与启示

  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更好结合。“有为政府”要明确自己的作为空间,主要集中在制度设计、政策供给和市场失灵的情形,重点放在营造公平合理的制度和政策,以及提供公共服务;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充当补位者而不是完全替代市场。“有效市场”是由企业主体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展开经营活动,重点在于按照市场机制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并追求合理的利益。政府要有所不为;企业不可依赖政府。中新苏滁高新区基于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原则,取得了发展成效。该运作模式得到安徽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认可,具有向全省复制推广价值。

  探索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如何找到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路径?园区合作是一种发达区域与欠发达区域实现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模式,可将发达地区的先进园区建设经验、经济发展经验、城市管理经验、招商引资模式直接导入落后地区园区,双方在合作中平等互利地共商、共建、共享。滁州市在与中新集团合作建设中新苏滁高新区中,学会并掌握了高水平建设园区的方式方法,也使得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获得了强劲的动力。园区合作还提升了滁州市周边县区经济发展和开发区建设的水准,这极大地提升了滁州市整体发展水平。

  实现苏州工业园区运营模式的成功转移。中新苏滁高新区不是承接苏州工业园区落后产业的转移,而是承接了苏州工业园区运营模式转移。一整套的产业园建设理念、模式和管理方式,从发达地区苏州转移到滁州,带动了落后地区思想观念转变,推动了园区建设理念提升。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高水准规划先行,招商引资方式转型,园区管理方式升级,产城融合式发展,生态环境整体优化,是值得全省园区学习的重要经验。

  打造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园区建设模式。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充分借鉴苏州工业园区经验,按照“产城融合、产业先行、以人为本、宜居宜业”的理念,由中新集团投资3000多万元,委托新加坡邦城规划院等单位编制了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30项规划,对产业、商住、配套用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明确产业、城市的发展节奏和实施路径,做到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滚动开发。多年来,合作双方始终坚持严格执行规划,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蓝图落到实处,避免了“规划残缺、规划变动”所引起的“建了拆、拆了建”各种巨大资源浪费,值得所有园区借鉴。(刘志迎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加快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当今世界,科技越来越成为“大科技”,需要区域科技协同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三角区域要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涵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地区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加快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努力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优化顶层设计,完善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其一,不断完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机制。要强化国家相关部门与三省一市协同联动,充分发挥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办公室作用,高质量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其二,全面推进创新政策与创新规划的统筹协调和融合互动。三省一市要系统梳理现有创新政策,积极推进创新规划对接,建立健全创新政策发布交流沟通机制,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推进创新政策发布事前沟通和事后交流分享。其三,建立健全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要突破长三角区域行政分割的财税体制,探索建立区域税收利益分享和征管协调机制,针对区域内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科技成果落地等合作,加强税收政策协调,探索地区间税收分享和产值分计。

  深化开放共享,推动长三角创新资源区域内优化配置。一方面,推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以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重要依托,打造具备科技资源“分布式管理、智能化共享、一体化服务”功能的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学工程和科技信息资源等跨行政区域共享共用。另一方面,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体系,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浙江科技大市场、安徽科技大市场等建立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联盟,深化资源共通、信息共享,推动长三角技术市场一体化;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鼓励科技研发“沿途下蛋”,构建“科研—转化—产业”良性循环的创新生态链。

  强化分工协作,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主体高效联动。一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长三角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二要支持长三角创新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紧密合作,围绕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新业态拓展,共建创新联盟与创新平台进行技术攻关,集中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三要加快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共同培育和发展一批运行规范化、发展规模化、服务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完善长三角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体系,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联合服务。四要发挥区域性科技行业协会和学会功能,强化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各类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活动。

  聚力平台共建,构建高水平长三角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第一,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上海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共创”,加强资源整合,合力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共建共享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长三角科技创新提供强大源头支撑。第二,共建高能级创新技术研发平台。充分发挥长三角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源和知识库作用,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交流,在重点区域分步骤共建共享一批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基地;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长三角建立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创新技术研发。第三,共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积极推动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创业融资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合力提升长三角创新创业的服务支撑能力。

  推广典型示范,优化长三角一体化创新空间布局。一方面,打造高水平科创飞地。要充分发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地丰富的创新资源和研发平台优势,大力支持“科创飞地”合作共建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创新,通过合作共建飞地产业园区等方式对长三角欠发达地区进行产业、技术转移。另一方面,深入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要借鉴推广G60科创走廊的成功经验,构建上海为核心,南京、杭州、合肥为极点,沿沪杭、沪宁、宁杭为一圈的技术与产业创新环廊,借助科创走廊,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削弱行政壁垒,促进区域协同开放创新和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宋迎迎 作者单位:中共安徽省滁州市委党校。本文系省社科创新发展研究课题[2021CX035]阶段性研究成果)

  大力推进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近年来,安徽抢抓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机遇,大力推进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有力地推动农业转型升级。2022年,全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总产值1204.4亿元,基地面向沪苏浙地区销售额598.5亿元。安徽已成为长三角地区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沪苏浙农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新征程上,安徽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按照“紧盯前沿、品质引领、延链聚合、集群发展”的思路,以更大力度、在更高层次上提档升级长三角高附加值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打造长三角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大粮仓、大厨房”。

  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促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安徽要深入实施“158”行动计划,促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集聚发展。要进一步对标长三角及国内高端消费市场需求,突破行政区划限制,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促进生产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推动优势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配置,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在生产优势区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与产业集群,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转型升级。要深入探索农业产业化集群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及上下游产业链的运作机制,推进农业产业集群高效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布局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链条更完整、业态更丰富,示范引领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科技创新为抓手,助力农产品质量提档升级。为适应长三角地区居民对农产品消费不断升级和日益丰富的需求,安徽应进一步调整种养业结构,调优品种和品质,着力构建支撑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生产技术模式,打造一批优质、特色、高端农产品基地,实现加工原料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要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长三角科研单位和高校,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科学集成应用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锁鲜工艺、冷链储运、清洁生产等新技术在农产品加工领域的应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管和风险评估监测,规范农业生产过程,实现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确保优质农产品的安全有效供给。

  抓住龙头企业这个“牛鼻子”,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安徽要按照“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的理念,围绕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等为载体,建设一批产加销贯通、贸工农一体、三产融合发展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要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大力引进在国内外有牵引力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头部企业,加快引进关联度大、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高端加工项目,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要做大做强本土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大力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发挥产业规模优势,逐步形成以核心骨干企业为引领,以产业链为纽带,联系上下游关联企业,培育功能互补、相互配套、利益共享、产加销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培育优势农业品牌,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安徽要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努力打造“皖美农品”品牌“金名片”。要健全农产品品牌培育体系,深入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出口自主品牌和名牌产品认证认定,依托具有地域特色、历史渊源、文化内涵的农产品培育区域公共品牌。要健全农产品品牌监管体系,开展经常性的品牌农产品抽检,建立完善品牌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要健全农业经营主体诚信体系,督促农业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要借助绿色食品博览会等交流平台、互联网等新媒体,联合开展长三角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线下线上推介,为农产品品牌发展搭建广阔平台。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安徽要贯彻落实中央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素配置优先满足、公共财政投入优先保障的要求,以及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八市政策,建立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体系。在财政支持上,把绿色食品产业、农业产业化发展列为重点,创新扶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放大财政资金扶持效应。在金融支持上,建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投放更多中长期贷款,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在物流支持上,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畅通长三角3小时冷鲜农产品物流圈,拓展农村电商渠道,构建现代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在人才支持上,打造人才集聚“强磁场”,以更加积极、开放、有效、长效的政策引进优秀人才从事农业产业发展,让农村也成为高端人才聚集地。(孔令聪 作者系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推进长三角创新型城市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他强调要“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长三角科教资源丰富,同时又是中国经济重镇,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赋能长三角企业创新,是推进长三角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路径选择。

  当前长三角创新型城市建设中,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即科教资源的聚焦水平较高,这是长三角地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优势所在。然而我们也应看到,长三角地区在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区域创新体系仍待完善;产业转型升级仍显滞后,产学研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创新;企业创新能力仍待加强,内在创新驱动力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高端创新人才仍然紧缺,在关键技术领域,对国外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着力解决这些问题,需注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第一,扩大试点政策受益的创新主体范围,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目前,创新型城市试点已经由开始的一二线城市为主,向更大范围拓展。要加快对现有创新型城市发展的经验总结,从其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反响等方面总结出适合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普适性经验和一般规律。与此同时,针对自身创新水准不到位、高新技术企业分布少、产学研发展不平衡等现实状况,给出符合城市特点的激励措施。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基础之上,让更多的创新主体成为创新活动的受益者,最终实现城市整体技术水平提升、创新基础设施完善和创新管理体系的优化变革。

  第二,发挥创新人才的主观能动作用,提升技术人员的国际化视野。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体系,这在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要重视对创新人才的引进,鼓励科技人才跨区域流动,为海外人才的安置提供妥善保障。同时建立系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增强人才培养的层次化、规模化水平,扩展人才就业发展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努力引导科学家、高校教师和高级技术工程师等科技人才尽快转型适应企业、高校等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减少因长期磨合和管理不善带来的资源浪费现象。

  第三,优化城市内部的创新环境,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加强区域内创新型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企业落户和拓展规模做好准备;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和树立模范等适当的激励手段,激发创新主体的创造活力;提高对区域内科研机构和知名院校的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创新主体有充足的资源完成需要较长周期产生创新成果的研究项目;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转化为实际行动,通过开展模拟实训和项目竞赛等方式,提升全民对创新活动的了解和热情。

  第四,建立和完善产学研合作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畅通的渠道。政府通过支持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创新活动,而在研发投入向绩效成果的转化过程中,离不开项目成果必需的知识积累和高素质的科技人才。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需要区域内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支持。现阶段我国第二产业普遍面临转型升级的问题,对研发创新工作有迫切的需求,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实现城市内部挖潜,能够促进企业创新潜力的开发。因此,政府应当牵头构建一系列产学研合作平台,实现高校和企业对人才的联合培养,整合区域内分散的创新资源和科技人才,通过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共赢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杨上广 马晴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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