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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无锡市钢铁去产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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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3-01217 生成日期 2023-03-02 公开日期 2023-03-02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2022年以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统筹做好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工作,总量性去产能任务全面完成,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初显成效。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得到优化,供给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2022年以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统筹做好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工作,总量性去产能任务全面完成,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初显成效。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得到优化,供给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1.建立工作机制。参照省化解办工作要求,我市成立了“无锡市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各地区政府是本地区相关工作的责任主体;二是要求各地区深刻吸取“地条钢”相关教训,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摸排,严禁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三是要求各地区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对企业是否使用中(工)频炉生产违规产品进行甄别。

  2.开展专项排查。经多次开展“回头看”和专项排查,截至目前,我市已取缔“地条钢”企业没有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情况;无新增“地条钢”企业;无“中改电”情况。各地区组织辖区内使用中(工)频炉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所有相关企业提交不生产“地条钢”的承诺书。

  3.认真核查被举报企业。我市进一步健全举报核查响应机制,接到举报信息后迅速由市化解办牵头会同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地条钢”生产销售行为。

  4.扎实做好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备案等准入手续,经过排查未审批过任何新增产能项目。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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