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关于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制定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01 11:14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市政府需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每年确定决策事项目录,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为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管理,今年3月初,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由各市级机关部门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申报,共有8个单位申报11个项目。4月18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研讨会”,会议对全市申报的11个项目进行了研究会商,拟将《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无锡市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无锡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无锡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2021-2035年)》5个项目,列入《2022年度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5月11日,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于5月20日,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向社会公示,并监督项目执行。

来源:法治调研处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